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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后,三人尽欢而散。不过三人虽都喝得不少,但因为各自酒量都不小,却也是都没喝醉。唯一稍微喝大了点儿的,也就是吉米·吴,毕竟老头儿终究是上了年纪了,而且其本身酒量比起费特与唐威来,也是有所不如的。所以虽然是他喝得最少,到最后却是也只有他喝得最高。另外,也是这餐馆本身就是他的,女儿、员工都在,喝醉了也有人照顾,他并不太顾忌醉不醉。而唐威与费特都还有事,所以虽喝得不少,却也都有所克制。
唐威接下来的事,当然是先找个酒店住下来,好好睡一觉倒倒时差。而费特则是明天还要上班,还要开车回家去,也不能喝高了。虽然吉米跟两人说过,他们喝醉了会有他的员工照顾他们,不会有事,但两人却都不愿为此麻烦别人。
另外,则是两人都属于虽量大好酒,但却都很有克制力,不是那种喜欢喝醉到不省人事、失去理智的人。他们都喜欢时刻保持清醒,虽然好酒,但喝到微醺就好。喝醉到完全断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可不行。无论任何时候,保持清醒与理智都是非常重要的。
从这一点上来说,两人算是同一类人。有道是酒品看人品,互相了解到对方这一点后,两人也因此更加互相欣赏,感觉更投缘了。
而这一顿酒下来,也让费特对唐威又增加了15%的好感度。倒是老吴在这顿酒下来,只贡献了10%,比前一轮差点。不过综合两轮下来,两人都是25%,却是持平了。
至于老吴的女儿吴优,因没有一起上桌,没再直接接触,便只增长了1%。这估计可能只是原先好感度的时间发酵延续,或是看唐威和她父亲一起喝酒,关系更好了,看在她父亲的面子上才多增了点。
在酒席散后,唐威离座而起时,他脑海里那个疑似系统的声音便又“叮”地响了一下,提示了关于三人对他好感度的新数据。只是这声音好像只会单方面响起提示,而唐威无论在脑海里跟其说什么,询问什么问题,都是得不到回应,让他感觉这像是个假的或坏的系统。又或是功能缺失,根本没设计互动功能;或者,就只是干脆太卡了。
吉米喝得虽有点儿大,但并没醉,神智还保持着清醒,只是走路有点走不直了。唐威与费特离开时,他在女儿的搀扶下,还是坚持亲自送两人出门。
费特的车就停在店外路边,是一辆瞧着很旧,有些地方都掉了漆的黑色老式厢货车。出门之后,与吉米道了别,唐威便跟着费特直接上了他的车。这是他们之前在酒桌上说好的,既然费特开了车,便由他开车送唐威去酒店,反正他回家也是顺路。
至于酒店,之前在得知唐威是今天才刚来纽约,因为找朋友没找见,电话也打不通,还没入住下榻酒店后,吉米便立即向唐威推荐了一家他朋友所开的酒店,并且直接打电话替唐威预订好了。有吉米的面子,押金不需付,房价打五折,很是优惠。既然房价合适,对吉米的盛情也有些难却,唐威便就顺势答应了。
对居住的条件,唐威倒是要求不高,只要干净整洁卫生,有张舒服的床能睡觉就行。反正他也是暂住过渡几日,又不是长住。而且既然是吉米推荐的,料来也不会差。另外,这间酒店是三星级的,评定标准就放在那里,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上车之后,费特开车带着唐威离开。这大个子也喝了不少酒,但车却还是开得很稳,也一点儿不在乎酒驾,好像也不怕路上遇到警察拦车检查。
费特平常工作负责的区域是曼哈顿下城,但他家却是住布鲁克林红钩区,而他上班的地方,则又是在皇后区长岛,每天总是要跨越三个区域。好在他有车,倒也方便,而且这个工作的自由度相当大,并不需要每天按时点卯。说是去工作巡查负责区域,其实翘班一整天也不是什么问题。不过,费特则是名很负责的捕鼠员。平常没事绝不会翘班,工作相当认真。
吉米向唐威推荐预订的酒店,也是在唐人街内,离他的餐厅并不太远,只隔了两条街。酒店所在的街道,其实并不是费特平日回布鲁克林惯常所走的道路,但大致方向没错,倒也确实算顺路,只是稍微绕远一些罢了。
作为捕鼠员,常年在纽约的大街小巷穿梭,费特对纽约的道路非常熟悉。而除了路熟外,他还对各种建筑也非常熟悉,这却是源于他大学时所进修的专业——建筑学。而且他所就读的大学,还是隶属美国常春藤联盟名校之一的康奈尔大学。
可能很多国人对这所大学不熟悉,没听过这个名字。但只要说一下同属于常春藤联盟的其他几所名校名字,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就能知道康奈尔大学的地位如何了。
事实上,康奈尔大学在全球高校中名列第十,居全美第八。也是一所著名大学,只是没有哈佛、耶鲁的名字更加响亮而已。不过康奈尔大学也出过许多著名人物,外国的就不提了,中国留学生中最著名的一位,当属胡适。这是当年民国时倡导白话文的新文化运动领军人物之一,还曾担任过一段时间北大校长。
很早以前,唐威其实也并没有听说过康奈尔大学的名字。后来能知道,还是有赖于交过一位曾留学康奈尔大学学酒店管理的女友。他这任女友,也正是位女强人。这任女友他记得维持的时间还不短,前后差不多有半年了。不过最后,还是不例外地以分手告终。
在酒桌上得知费特还曾在康奈尔大学就读过建筑学后,唐威当时也又是吃惊不小。费特这家伙,可当真是应了那句“人不可貌相”。
这么个雄壮粗犷的大汉,初看你以为这家伙不是善类,可能是混黑帮的,结果这家伙的职业竟然是抓老鼠的。再到后来又知道,这家伙竟然还是个高材生,不止上过大学,还是上的常春藤联盟名校之一的康奈尔大学,简直颠覆你的认知。
可是这么个高材生,最后选择的职业却是抓老鼠,而且还是自己主动中断的学业,上到一半就不上了,选择退学当捕鼠员。
唐威对他真是只有一句话,这家伙简直不务正业。
不过说到大学都没毕业,这一点上两人倒也是很相同,而且还都是只上到大二。只是人费特是自己主动退学,他唐威却是被开除,这性质却不一样。
倒是费特能吐露这一点,却也是有些喝多了,不然可不会随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