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青铜鼎(1 / 1)

我不是野人 孑与2 1610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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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青铜鼎

桃花岛是云川的家。

这个家事云川自己创造的。

晚上枕着大河波涛进入梦乡已经成了云川心灵上最大的安慰。

所以呢,第二天中午,云川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心情非常的好。

主要是族人们很给力。

刚刚睁开眼睛,就有仆妇端着陶盆进来,里面是温水,把脸埋在温热的水中,咕噜咕噜的吹几个泡泡,水泡温柔的摩擦着脸庞,最后从眼睛上方溜走。

麻布粗糙了一些,不过,不要紧,用力擦拭几下,就能把昨天洗澡没洗干净的污垢搓下来。

猪油,云川是不抹脸的,现在,他即便是再怎么糟蹋自己的脸,对于这些人来说,依旧是一个弱小的小白脸。

丝绸内衣紧紧地贴在身上,滑溜溜的,再把被捶打过很多遍已经变得非常柔软的麻衣披上,就跟后世的生活差不多了……不对,在后世,他没有没有这样享受过。

就是刷牙的时候比较麻烦,必须用竹炭跟弄出花毛的柳枝,不过呢,蹭完牙齿,再漱干净之后,嘴里就一点异味都没有了。

伸一个懒腰,仆妇帮着推开沉重的木头门,阳光就一下子照在脸上了。

赤着脚踩过厚厚的白的如同雪一样的羊皮地毯,仆妇就会把羊皮软鞋放在门口,脚,轮换着轻轻抬起,一双被仆妇烤的温热的鞋子就套到了脚上。

给仆妇一个温暖的笑脸,挥挥有些宽大的袖子,沐浴着阳光走出房门。

平台上已经布好了矮桌子跟一个厚厚的羊毛蒲团,他喜欢的小米粥已经连着小小的陶锅,小小的红泥火炉一并抬来了。

两个煮熟的鸡蛋放在一个很大的贝壳里面,很像是两颗白色的珍珠。

桃花岛上生产的小麦只适合泡软之后用锤子砸扁,然后添加一些煮的稀烂的小米汤,强行揉捏在一起,加了一点盐之后,再放进烤炉里烘烤,一个个焦黄香脆的,巴掌大的椭圆形全麦饼就成功了。

饭桌上,竹虫是必不可少的,桃子制作的果脯也不可缺。

总之,除过肉类,云川的早餐种类很多。

云川喝了一口小米粥之后问阿布。

“族人们都吃过了吗?”

阿布躬身道:“已经吃过了。”

“吃的什么?”

“鱼干小米汤,腌酸笋,麦饭。”

“吃的饱吗?”

“吃的很饱,他们已经开始干活了。”

云川笑了,对阿布道:“告诉所有族人,等我们明年收获更多食物之后,他们就可以跟我一样,每天吃三顿饭了。”

阿布再次躬身道:“感谢族长。”

云川吃过一个鸡蛋之后,放下筷子沉默片刻,然后对阿布道:“把那些人都杀了吧!”

阿布没有询问族长要杀的人是谁,很自然的把目光落在那些即便在大中午的时候,也要膜拜太阳的人。

云川的午餐吃的很愉快,有谷物,有蛋白,还有竹虫,有果脯满足了身体所有的需要。

想要长命,吃的上面就不能马虎,这些东西在云川族中算不得最好,很多族人对于族长不喜欢跟他们一样吃肉这件事,多少有些不满。

在以前的族群里,他们的原来的族长更加喜欢吃肉,而草籽是他们的主粮。

如今倒过来了,他们整天吃肉,族长每天吃草籽。

云川认为烤肉,或者炖肉这种食物不能天天吃,吃了之后对身体不怎么好。

当然,如果这里的人认为活到二三十岁就是人生终点的话,这样吃当然没有问题。

而云川是一个想要努力活到八十岁的人。

目标不同,做法自然不同。

小狼站在平台上张大了嘴巴打哈欠,它也刚刚起来,来到云川的餐桌边上嗅嗅,然后就跑开了,它喜欢吃肉。

破耳朵大象拖着一根粗大的树木从吊桥那边走了过来,赤裸着上身的夸父就举起斧头开始分解这一棵树木,树枝,树杈,被族人们收拾整齐摆在太阳照射的到的地方晒着。

稍微粗大一些的木头,他们就会收起来,放在阴凉处等着阴干。

树干部分,被夸父斩成两截,然后被族人们推着放到阴凉的地方,等明年再用。

这样的树干,在桃花岛上有很多,云川想等到更多的工具被制造出来,好用这些东西来建造更加舒适,更加坚固的住房,好跟有巢氏的人比比看,谁建造的房子更好。

燧人氏这个族群依旧居住在山洞里,他们的神火昼夜不息,云川想着等自己空闲了,就去燧人氏的地方去看看。

跟轩辕,蚩尤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云川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就清晰了很多。

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轩辕氏,九黎氏基本上就是轩辕口中最强大的几个族群。

这里面的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对云川而言也算是如雷贯耳,倒是轩辕强行把轩辕氏,跟九黎氏加进来,很可能又是轩辕这个喜欢把事情夸大的人的政治宣传。

因为,通过这一次与食人族的战争,云川明显的发现,轩辕,九黎两族虽然强大,这个强大却是指云川族而言,云川不觉得轩辕族,九黎族,现在可以跟前面三个族群相媲美。

在云川看来,轩辕,九黎两族的实力连西陵族都比不上。

想到这里,云川就把目光投向河对岸,按照轩辕所说的,河对岸就该是神农氏的地盘。

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接触过任何一个神农氏的人。

在跟轩辕结识之后,云川对认识神农氏的人的兴趣不大,主要是将来的站队会非常的麻烦。

同时,他也想看看神农氏是如何看待他这个新兴的云川氏的。

事物的变化一直是随机的,总体上来看是向前的,不能死守着一个念头跟别的族**往。

云川不会成为轩辕的部下,也不可能成为蚩尤的兄弟,所以,也不可能跟神农氏有太过亲密的关系。

所以,云川在处理族群关系的时候,奉行的是独立自主和平共处的方针。

方针就这么愉快的制定了,至于这种方针能不能成为这个世界主流的外交方式,那就要看云川族在接下来的岁月里能不能变得更加强大。

如果强大到了一定的程度,再修改就是了,毕竟,一个族群不能死抱着一个念头往下活,需要灵活,需要看大势再定。

至于目前……还是先全力修建城墙吧。

石头城墙其实是最好的,可是呢,云川现在都没有制造出足够坚硬的铁钎子,其余的东西对改变石头的形状没有任何帮助。

对于用红砂岩修建城墙这事,云川已经很满意了,老天爷从来都没有给过他最好的东西,现在能有这样的局面,他已经很满足了。

云川从红宫平台下来的时候,小牛已经等候在台阶下边了,云川不等走下最后两个台阶,就纵身一跃,跳上了小牛宽阔的后背。

不用云川说话,小牛就带着他去了吊桥处。

今天,吊桥另一边的空地上会非常的热闹,因为好多部族已经把“人市”设定在了云川部。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设定,不是因为云川个人的威名有多大,而是,只有云川部在不停地收纳别的族群多出来的女人。

直到现在,云川一族还是一个男多女少的族群,云川也觉得需要尽量多的女人,给部族繁衍更多的后代。

自己生的孩子才是自己的,这个念头在云川心中稳如泰山。

从别的部族弄来的孩子,有时候是有后患的,万一有一个孩子认为自己是被抢来的,或者买来的,长大了以后,生出仇恨之心怎么办?

如果部族里面都不安定,怎么发展壮大呢?

野牛才过木桥,云川立刻就后悔来这里了。

基本上,“人市”开始了之后,这个市场就会变成一场交欢大会。

很多部族都打着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自家的姑娘换不掉,怀上孩子回来也不错。

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这里,而是这群人根本就不选地方,只要不是大路,他们就能开始繁衍后代。

野牛从野鸳鸯中间走过,云川心无旁骛,主要是实在没有什么看头。

两个脏呼呼黑啦吧唧的人抱在一起,那个模样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漫步走过“人市”,再向前走十几步,这里就是“人市”捎带的交换货物的地方。

这一次可交换的货物不多,种类最多的还是兽皮,如今,天气寒冷,正是兽皮最值钱的时候,云川问过几家,他们都想要交换食物。

就是熟皮子的手艺不好,每一张皮子都硬邦邦的,看样子从野兽身上扒皮之后,就直接阴干就算完事了,好多的皮子真的是光板没毛的皮子。

云川在一个脸黑乎乎的肮脏少年的摊子跟前停下了脚步。

少年的面前放着一个青铜鼎!

这座青铜鼎可不是轩辕欺骗云川的时候拿来的烂货,而是一个非常精致的青铜鼎。

云川拿起这个只有人头大小的青铜鼎,稍微看了一下,发现上面遍布方格纹,就确定这该是一尊夏代以前的青铜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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