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我是神?(1 / 1)

唐砖 孑与2 1605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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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看了老兵一眼,老兵就松开那个蓝衣人,背上自己的竹筐隐去了树后,蓝衣人说的有些事情他听到不好。

“神?”老兵在大树后面咕哝了一句,就坐在一块空地上,掏出自己的酒壶喝了一小口,他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年纪大了,不能再东跑西颠的给家里赚银子,留下来看家也很好,这日子老婆子已经盼了好多年了,眼瞅着儿子成家,生子,变成家里的掌柜,整天不着家,现在也该他跑了。

关中人就是这样,一辈辈,一代代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土地里刨食,总是不得温饱,现在侯爷来了,很好啊,有情义的人,随他出来的老兵现在谁家不是富户?侯爷是人也好,是神也罢,就是鬼又如何,总归是自己的主子,做家臣的闷头跟着往前走就是。

青砖大瓦房里住着老农,想想都得意,刘栓死了,家里就一个老娘和一个小媳妇,小媳妇带着崽,地是种不了了,原以为这日子没法过了,谁知道,府上的管事一大早跑过来,给了她们婆媳一串子钥匙,告诉她,从今天起,街市上的一间卖豆腐的铺子成了她家的,特意带着老婆婆去了县上办了交接,地契,房契交割的清楚,钱管家看着婆媳二人的豆腐买卖上了道,这才收回她们家的地,开春了,不能总荒着不是?

老兵的心思很简单,现在的好日子是侯爷给的,自己享受的没半点顾虑,能还的就这条老命而已,云家的人命值钱,这是侯爷说的,京城里出了名的。就是家里的人太少,就三个男娃,将来怎么继承这么大的家业?

狄仁杰哭笑不得的从树丛里钻出来,什么都没问出来,蓝衣人就知道是一个神给他命令,要他监视自己。至于是谁,是哪路神仙他不知道,睡了一觉起来脑子里就出现了神的命令,要他监视另外一个神。

俺是神仆,祖祖辈辈都是,神一般不来找我俺,找到了就算是豁出命也要完成任务,如果人活着,任务没完成。下场凄惨,不忍诉说。

话说完了,就只是哀求狄仁杰把自己干掉,这些话说出来就没了活路,因为狄仁杰也是神,所以他才会说,如果是普通人,杀了他都不会吐露一个字。

在这家伙的再三哀求下。狄仁杰还是下了手,虽然杀个人像是积德。他心里还是不舒服,这是什么道理?神?自己什么时候成的神?为什么自己不知道?看样子师父也不知道,有神仆可以用?谁是神仆?怎么辨别?一团浆糊。

“杰少爷还是快去书院吧,这里有老夫收拾,一定会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不留手尾。”老兵说完就拎着锄头进了树丛。狄仁杰想了一会,就从树枝上取过那只狗熊布偶,穿过树林,去了书院。

来到狗洞边上,吹了一声竹哨。小武就笑靥如花的出现了,先把狗熊接过去,搂在怀里亲昵一阵子,再把自己的小燕子要过去,助力器搭上,很熟练的上好了弦,把一个箭匣装上,随便抖搂两下,感觉一下自己的手感,这才满意的放在一边,糯米糍粑少了两个,很不满意,见狄仁杰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米粉,这就要发怒。

“有人跟踪我,两个,已经被我干掉了。”看见小武有发作的倾向,连忙说正事。

“既然你这样的白痴都有两个人跟踪,那我这样的岂不是会有四个人潜伏在在周围?”小武立刻就明白狄仁杰说话的意思。

“你小心些,我抓住他们问话,问出来一个很奇怪的事情,他们认为我是神,别竖眉毛,既然我是,你是我师姐,当然也是,按照他说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神仆可以供我们使用,可惜我们不知道谁是,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

小武的眼睛亮的就像午时的太阳,太有趣了,原来自己是神?以前为什么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小美女就该是洛神一流的神仙才对,等师父回来,好好问问自己到底是什么神仙。

千里之外的云烨也在为这个事情头疼,刘方那里传来的消息证明,这个世上有一群以神魔自居的白痴加自大狂,很不幸,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是不是神仙云烨很清楚,那群人是不是神仙云烨也很清楚,谁家神仙会被绳子割断手指,会被迷幻药迷幻的把自己的指头当鸡爪子啃?

中国的神怪每一朝每一代都有新的补充,而且在日趋完善,最后成为了一个庞大的神仙体系,以前云烨以为这些东西都是老百姓从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最朴素的信仰,现在看起来,不全是这么回事,是谁能自大到了把自己当神仙供起来?

甩去了这些杂乱的心思,继续陪着李承乾在新城工地视察,这座城市堪称大唐这些年所有新成就的结晶。

玉山书院的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也就是公输家教出来的学生,蝗虫一样的在工地上到处蹦跶,他们搭起了庞大的龙门吊,虽然底座每挪动一回都需要几十匹挽马牵引,但是它的工作效率是前所未有的,吊装巨石,搬运建材,几乎可以瞬息而就,单臂的吊架,密密麻麻出现在工地上,尽量的少用木材多用砖石,这是新城的建造宗旨。

为什么大雁塔能够保留到千年以后依然完整无损?就是因为他是砖头建的,而同时期的木头建筑不论多么宏伟,都难逃轰然倒塌的命运。

地压三百里的阿房宫被楚人付之一炬,前汉的建章宫也毁于战火,即使有少量的建筑保存下来,也难逃白蚁之口。

西方的历史建筑保存下来的就很多,各种石头建造的神庙,各种古堡,有的直接就可以追述到中古时期,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因为它们都是石头建造的,云烨建这座没名字的新城,可不打算用上百十年就被投石机呀,大火啊地震啊一类的东西毁坏。拼了命的想把自己的脚印留在史书上,这是云烨最想做的事情,自己回不去了,那就上名字被后世知晓,免得将来作为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孤魂野鬼四处流浪。

钢筋水泥,必须用上去,这东西虽然没有石头结实,但是胜在可以减轻大量的劳动量,凿石头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工作,先把石头用钎子凿出一个个的洞,然后往里面灌火油,最后点着,等大火烧得差不多了再泼水,石头就会沿着凿出来的小洞上裂开,变成小块的石头,由石匠一点点的把粗糙的石块凿成带有花纹的条石。

整个工地就是在打人海战术,这时候想要建造大的工程,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木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云烨有计划地砍伐附近的山林,这里的木头能用的很少,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少能用部分的废材。

“烨子,你师父在那部《阿房宫赋》里说的好啊,蜀山兀,阿房出,你的这座新城也打算给岳州留下一座濯濯童山么?”李承乾指着工地附近的一座山问云烨。

“怎么可能,我绝对不会像古代齐国为了建造临淄城,把一座山弄成秃子,我是要把这座山彻底的从大地上抹掉,这座山实在是太好了,当初选择在这里建城有一半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有这座山,山顶上全是石灰岩,正好用来烧水泥,中间部分是坚硬的花岗岩,正好拿来盖房子,砌城墙,底下的部分将来留给军队,他们在最高处扎营,多好啊,全城都在他们的监视之下。”

“至于他们怎么扎营就不关你的事了是不是?下面的石头坚硬的你都没办法,怎么能够让军队去做这件事,到时候被派到这里驻扎的军官会被你活活气死。”

“人心齐,泰山移,军队连这点苦头都吃不了,凭什么去打仗,一支对这座城池毫无贡献的军队,你怎么指望他去为这座城抛头颅,洒热血?只有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才会被珍惜,至于其它的,我不会去管。”

李承乾和云烨从山上走下来,对工匠民夫们的工作进度非常的满意,整个城市的地基都在夯制,四个壮汉分成一组,用绳子牵着夯锤喊着号子打夯,只见无数的夯锤上下翻飞,这样的场面不论谁看到了,都会有一股力量从身体里滋生。

“国家把钱花在百姓身上,他们总能给国家带来更多的财源,新城一旦建成,就会把长安的生活方式投射到这座城市里来,用不了多久,长安的生活方式就会取代这里长久存在的许多陋习,最后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你没打算把这座城交给岳州?”李承乾不由得停下脚步,歪过脑袋奇怪的问?

“几百贯的房子你觉得岳州的土著买得起?”

“你为什么要卖这么贵?我算过了加上所有的成本一所普通房子怎么都不会超过五十贯钱,也就是五十枚银币。”

“你都算了什么?我借了好多钱不用算利息啊,我一个堂堂侯爷被弄到穷山僻壤,一待就是三年,不还用算工钱啊?书院为这座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智慧不用算钱啊?如果在长安,我会把价钱再翻两个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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