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血浓于水(1 / 1)

复汉 括囊者 1629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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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少吃两口干饭!你吃饱了,一会怎么吃肉!”郭金走了过来,拍着他的肩膀;“今天打得好啊,我至少杀了两个胡狗!一个从肚子里面捅进去的,一个是从眼睛里面捅进去的,杀得爽!你杀了几个?”

王永春咽下一口干饭,这才慢慢开口:“六个。”他说话的时候神情淡然,好像不是杀了六个胡狗,而是碾死了六只蚂蚁一样。

“厉害!”郭金两眼瞪圆了:“你太厉害了!六个胡狗!将军说了,一个胡狗能换三百斤粮,这六个就是一千八百斤啊!杀敌五人以上还能晋升军官,你以后就是军官了,我还得靠你罩啊!”说着,他妆模作样地行了个大礼:“长官在上,郭金在这里给您老行礼了!”

出乎他意料的是,王永春根本没有任何兴奋之情,他只是平平淡淡地应了一句:“哦。”

“怎么回事?不开心吗?”郭金好奇地问。

“班长,大虎,二胡,都死了啊……”王永春低声叹息道,“这仗打得,你说,赢了是赢了,可是死了多少人啊!”

他手里的干粮苦涩如黄连。

“这……”郭金也沉默了,每个人在军中都有自己的好友,都有朝夕相处的同袍,可是今天一战虽然打赢了,可是整个步槊队战损将近一半,很多人都失去了生命或者好友。

郭金自己侥幸留了一命,可是他的战友也死在战场上了,因此他想到这里,也不由得黯然叹息道;“谁说不是呢!”

两个人相对着看了一看,都不说话了,现场沉浸在一片伤感之中。

就在两个人相对叹息的时候,一声声呼喊传到他们耳中:

“将军,将军来了!”

“将军来看咱们了!”

“快去听将军说话!”

“将军来了?”二人对视一眼,立刻从地上坐起来飞速地跑了过去!

将军还是那么的英武不凡,想他年纪轻轻就能做出这么大的事业,想来肯定是天上星宿下凡!王永春虽然对于战友的伤亡非常悲伤,但是看到将军,他心里又不由得升起无限兴奋:跟着这么一个神奇的人物,就算是死了,也比窝窝囊囊地去死来得好啊!

士兵们把将军簇拥在中央,惹得护卫的亲卫队们呵斥不休,可是毕竟都是军中同袍,因此他们也不好动手,因此只能勉强用身体抗住蜂拥而来的士兵们。将军站在临时搭建的土台上开口说话了:“各位,今天伤亡很大,步槊队阵亡重伤了将近四百人,占到总兵力的一半!”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

没有人会想到刘正竟然会自己说出这样的话,这简直就是自乱军心。

虽然经此一战,所有人都意识到大家聚集在一起就是一股世界上不可阻挡的力量,可是想到这惨重的伤亡,还是忍不住黯然神伤。

兔死狐悲,人之常情。

刘将军又开口了:“虽然死的人很多,可是我想问诸位一个问题,要是今天不打这一仗,就不会死人吗?”

士兵们沉默。

虽然没有人长了前后眼,能够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可是这个世道是个什么样子还是清楚的。

弱肉强食,尔虞我诈,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易子而食,杀人盈野,流血漂橹,万里膻腥。

就算是熬过了今天,也未必活得过明天,就算是今天勉强度日,明天也不知道埋骨何处。

或许,有人给自己收尸还算好的,等到身边的亲戚朋友全部离散,那就剩下自己孤零零一个,那才是世间最凄惨孤独的事情吧。

“这个世道,各位已经知道的清清楚楚了,想要活下去,想要过得像个人,想要挺直了腰杆活下去,就只能杀人!”

“不杀人,就只能被人杀!”

“今天我军不杀这些胡狗,明天胡狗就来杀我们!”

“今天不打出我复汉军的威风来,明天就要大难临头!”

“这个时代已经彻底烂了,腐坏了,堕落了,只有用我们手里的步槊,手里的马刀,背上的强弓,才能杀出一个新世界,再造一个巍巍华夏!”

士兵们这才恍然大悟,这才明白刘将军的意思。

他们大多没有学问,更是不懂读书人的大道理,但是最简单的丛林法则还是能够明白的。

不杀人,就被人杀。

不为刀俎,便是鱼肉。

一个士兵轻轻叹息,

十个士兵齐齐叹息;

百个士兵一同叹息。

为死去的战友,也为这该死的世道。

刘正看着众人的反应,心里微微点了点头。

如果一个人在迷茫痛苦的时候,你去拍拍他的肩膀,你就能在他心里留下长久的印象。而士兵们同样是这样,他们在没有未来,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最为脆弱,这时候只要在他们心里留下一个印象,就能影响很长时间。

而刘正要做的,就是把自己英明的统帅、胜利之神的印象印刻在这些人脑海中,这样等到一段时间之后,这些人就会变成他最忠实的拥护者。

乱世用重典,在这南北朝乱世,只能用铁和血来拯救世界了。

看着火候已到,刘正忽然开口:“我给你们描述一个世界,你们听听好不好!”

“这个世界,天下由明君统治,大臣都是清官,小人贪官无踪,官府不压榨,人人得自由,小孩能上学,老人得赡养,男有份,女有归,生无忧,死无憾;”

“这个世界,人人有田耕,三十亩之宅,五十亩之耕,户户有牛,家家有粮,无官吏之横行,有朝廷之教化;”

“这个世界,上有天子百官治理百姓,下有升斗小民男耕女织,没有地主豪强,没有贪官污吏,没有苛捐杂税,更没有胡狗横行。”

“你们说,好不好?”

士兵们陷入长久的沉默。

这世界好不好?

当然好。

可是,这可能吗?

“可是,这可能吗?”一个士兵竟然真的问了出来。周围的士兵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别管将军说的是真是假,这么当场质疑简直就是找死!

“你叫什么名字?”刘正一点都不恼怒,开口问道。

“我叫王永春,在今天的战斗中,杀了六个胡狗!”王永春长着一张哀伤的脸,好像是在悼念某些逝去的亲友。

“我说,我能。”刘正斩钉截铁地说道;“我刘正一生,不曾负人。这世界,我管他叫王道乐土!而今,我便当着这皇天后土告诉各位,我只要一日不死,就一日要带领各位建立这样一个世界!只要我一息尚在,我复汉军上上下下,就绝对不会对不起今天牺牲的战士!若有违背,天人共击之!!这个答案,你可满意?”

王永春沉默了很久,而后跪了下来;“我王永春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条贱命和手里这丈八步槊。从今天开始,我这条命就卖给了将军,希望将军不要欺骗我等,带着我等建立那么一个世界!”

哗啦啦,哗啦啦

好像是海潮一般的,数百人全部跪了下来,好像是大风经过吹弯了一方青草。

“我,答应你们!”刘正毅然决然地说;“今日抓到了胡狗的将军,叫什么夫蒙灵。孙将军要我献俘太庙,我不干,因为我要用他的血,给逝去的将士出气!我现在有了一个想法,我把他杀了,把血放在酒里,咱们一人一口,喝了这杯血酒,从此就是血誓兄弟,从此共建王道乐土永不离弃!”

挣扎的夫蒙灵被一刀砍死,这一刀由沙搏虎进行,他虽然看上去五大三粗,却是个是刀子的天才,轻轻一刀就割破了夫蒙灵脖子上的的大动脉,然后用碗接着,准备放血给所有人喝。

鲜红色的血液慢慢流淌在洁白的瓷碗里面,好像红艳的宝石。这晶莹的血液,泛着耀眼的妖艳红色,曾经在一个武将体内维持着他的身体运行和生命维持,而今又要进入数百勇士身体,与他们合二为一,成为沸腾在血脉深处的印记图腾。

碗是充足的,毕竟军队行军是要带着碗筷的,要不然吃饭就麻烦了。但是酒却不够,因为高纯度的酒精是战略物资,是治病救命的麻醉剂和消毒药,因此复汉军中也不算多。

“将军,您就和长官们一起喝吧!我们喝血就行!”士兵们有些失望地说。

“不,不行。”刘正一口否定:“拿大桶来!再拿水来!给我兑在一块!”

大桶拿来了,这是用铁箍箍起来的大木桶,可以装几百斤的水。

士兵们抬来两桶酒,将浓香的酒液倒进大木桶中,然后又把夫蒙灵的血液和清水兑了进去。

刘正庄严地走上前去,用马勺搅拌了一下,桶中的液体立刻变成了粉红色的颜色,随着他的搅拌,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刘正用一个大碗盛了半碗,举起碗来,对着众人说道;“军中人人为兄弟,可是却不能没有上下尊卑。我是领袖,我第一个喝,你们不要和我抢!”

士兵们一笑,都用眼神注视着他。

酒并不好喝,或者说,兑了水又兑了血的酒好喝才有鬼了,但是刘正依旧一口饮尽,然后将碗摔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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