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鞑靼诸部(3)(1 / 1)

鬼凤苍狼 戏说历史 1629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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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乐,低头!

呼格吉乐听到背后伊丽琪的鼾声,也不多想,立刻伏在马背上,就听头顶风声劲急,随后头狼长号不止,他在抬头看时,却见头狼脊背中段,插着一根小指粗细的羽箭。看位置,这羽箭未必射中心脏,但依旧是致命伤。

好箭法!好准头!

伊丽琪却颇为自责,因为作为射手,每箭都要经过详细的计算,更何况是珍贵的破甲箭。刚才头狼和白马并排奔驰,虽然看似容易射中,但狼位置太低,自己需要斜射,而且最重要的,旁边的野马太多,自己往下射箭,估计没碰到狼,反倒被野马给挡住了,而狼上了马背,虽然运动不规律了,但位置高了,中间也没有物事阻挡,算准了风向,八九不离十。

而她本来算的,应该是射到心脏,一击毙命,只可以事到临头,还是偏了几分。

狼群听到头狼惨呼,不顾马蹄践踏,疯狂的向白马靠拢,营救首领。

头狼被这箭射穿了胃肠,很快就没了力气,从白马上坠了下来,而旁边的灰狼没等头狼落地,就准确的用脊背接住,随后低吼连连,遁入了黑夜之中。

“我操,别让他跑了!这身皮,三十两金子!”呼格吉乐欲上前去追,但座下战马却不听命令,向白马靠拢而去。

伊丽琪见白马身上两处伤口,担心它伤势,顺着自己的马,过去给白马裹伤。

可伊丽琪走到白马身前,白马的眼睛就没有离开他。马视力不好,伊丽琪转到身侧,它也转过来,竖着耳朵,龇着牙,皱着鼻子,前腿刨地,长嘶了好几声。

伊丽琪、呼格吉乐、阔日杜布深通马性,这种表情动作,说明白马似乎很防备,甚至很讨厌伊丽琪。

这是怎么回事?明明刚才自己救了它,江湖好汉,萍水相逢,就能喝两杯,要是一同患难,那就是同生共死,这马兄咋就不懂规矩呢?

伊丽琪知道,马性狂傲,马兄神骏异常,那更是傲的不得了,既然防备了自己,那是万万不能裹伤了,否则蹄子踢过来,轻则不孕不育,重则筋折骨断。她走到白马身前,朝白马行了个礼,以示答谢。

马兄有打了两声响鼻,接着长嘶两声,撒开蹄子,向东北方向驰去。

野马马群也紧跟着白马,带着一地烟尘和闷雷般的马蹄声,消失在了夜色中。

等白马驰走,呼格吉乐才说道:“我操,原来阿玛是骗我的!他说救了动物,动物就会报恩,尤其是救了宝马,宝马就会当你的坐骑,今天一看,这事儿不对啊!咱救了人家,人家还看咱们不爽!”

伊丽琪笑道:“马又不傻,再说了,这马下面有这么多野马,也算是一族之长,咋就因为你救了人家,人家就让你骑了?”

她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里也纳闷,马在野生动物里,其实算是比较容易亲近的,就算孤傲如狼,你救了它,他一样会感恩,起码不会这样讨厌自己,这白马到底怎么回事呢?古怪,委实古怪!

呼格吉乐被伊丽琪话语逗乐,接口道:“不过那匹头狼,倒是可惜,那狼皮,真心好价钱。”

“那狼皮要不得!”伊丽琪脸色一沉,厉声劝阻。

“为啥?”呼格吉乐见她神情郑重,心中不解,问道。

伊丽琪告诉呼格吉乐,当年她在大兴安岭,也下了个套子,猎了一匹头狼,那皮子,油光锃亮,捂在手腕子上,整条手臂都暖和!关键还是一箭中头,身上皮子一点没坏!

当晚白佳玉狄奥多拉都高兴,炖了一锅狼肉,喝酒聊天。可正喝着,就听外面狼嚎不停,一声比一声近,那个悲凉,听着都落泪。没多长时间,狼就开始翻墙扒窗户,就是要进屋。白佳玉拎着斧子出去,剁了几个,但其余的狼根本不在乎,还在往屋子这面赶。

白佳玉吓坏了,在一问伊丽琪,知道了事情真相,脸当时白跟纸一样,他说狼这玩意,别听别人说狼心狗肺,实际老够意思了,这是要给狼王报仇啊!说完,他就把狼皮扔出院墙,又把一锅狼肉也倒了出去。狼见了狼皮狼肉,立马就围了上来,对着月亮,长号不止,过了好一阵,一头母狼才叼着狼皮,退到了山里。

从那以后,伊丽琪碰到头狼,能躲就躲,实在躲不了,那就杀了它,但也不取皮吃肉。

呼格吉乐大拇指一树,赞道:“不愧是狼,咱草原的英雄!有情有义,真汉子!”

“是啊,你要拿了狼皮,咱这一道,也不用安生了。就当花钱,买个平安!”

两人说话这一阵,阔日杜布重新生起了炉火,也铺好了床铺。别看伊丽琪在白佳玉面前,跟小媳妇似得,但毕竟是夷里堇的卫队长,地位相当的高,这次出来,自己都不用铺床,阔日杜布就帮着铺好了。

此时月亮已经偏东,大家折腾一晚上,就各自安歇了。

伊丽琪一直睡到身上暖洋洋,才睁开眼睛,忽然发现,已经日挂中天了。对面的呼格吉乐和阔日杜布鼾声跟打雷一样,她真不到自己这一晚上是怎么睡着的。她把俩人叫醒,指了指天上,示意启程。

呼格吉乐一睁眼,只觉得白茫茫耀眼,一个激灵弹了起来,大声说道:“诶呀我操,睡得跟死狗一样!妈的,昨晚太累了!”

“有劳伊丽琪大人了。”阔日杜布也从床上下来,捡了几块冰,烧水热干粮。

伊丽琪看着阔日杜布忙碌的身影,咳嗽一声,问道:“你俩是主儿乞部很重要的人吧。如果没说错,这位呼格吉乐,不是族长,就是族长的儿子,而你,是他的仆人吧。”

呼格吉乐听伊丽琪开门见山,直接点破,也不再隐瞒,说道:“我就是主儿乞部新任族长,呼格吉乐。和铁镜部族一样,我的父亲死于战争,只不过死于女真人。其余的族人四分五裂,我带着一小部分,往西迁徙,但越往西,天气越干燥,没有办法,就开始侵扰契丹的金刚部族,后来被萧欢欢招降。我北上,就是为了联络蒙古其余的部族,当年的敌人,还有朋友。”

蒙古高原,别看地理上连成一块,但素有内外之分,分界线就是中间的大漠。大漠南面叫漠南,大漠北面叫漠北。汉朝时期的南北匈奴,即是按此标准划分。其实现在也一样,南面的叫契丹,北面的叫鞑靼,当然,连他们自己都忘了,他们起源与同一个祖先,但从语言和神灵信仰,还是能找到相似之处。

几人过了木伦河的源头,就进入了北面最难走的,也就是真正的沙漠。幸好天气干旱,乌云不聚,给众人威胁最大的,只剩下永不停歇的狂风。沙漠中偶尔见到一条干涸的河床,仅有的零星几块碎冰,夹在砂石中间,阳光洒下,晶莹剔透,远处看时,还以为天上坠落的星星呢。在这些河床旁边,时常会有沙狐出没,这些狐狸比猎手还要狡诈,伊丽琪本想射几个,可是只要她拿过弓箭,甚至做出拿弓箭的姿势,这些狐狸就远远跑开,钻到旁边的沙子里,再也不露头了。

沙漠并不大,三天之后,众人又发现了大量的内流河河床,驯鹿也开始零星的出现,偶尔还会发现三五成群的野骆驼,在内流河床边,舔舐着薄薄的冰层。野骆驼,驯鹿,再加上灌到鼻子里,夹着砂石和灰尘的风,伊丽琪知道了,自己已经回到了故乡,亚洲第二冷源,蒙古高原的腹地。

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如果干旱,也是飞鹰走狗,捕猎为生。而现在大漠的样子,满地灰黑,怎么着也不像有水有草,抬头一望,除了近在头顶,格外刺眼的太阳之外,一根鹰毛都没有。

“这里已经没有人了。”伊丽琪伸手遮住了刺眼的阳光,但还是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阔日杜布也下了马,仔细查看了周围地面,摇了摇头,道:“没有迁徙的车辙,想必今年一年,他们都没有在这里。”他叹了口气,说道:“卫队长大人,按照习俗,大家应该向北或者向东迁徙了。”

伊丽琪明白,漠北和南朝正好相反,南朝是越往南,越湿润,而漠北则是越往北,森林越茂密,而往东,则是大兴安岭,食物也应该很丰富。她看了呼格吉乐一眼,问道:“族长,我们是往东,还是往北?”

呼格吉乐一听往东,吓了一跳,连连摆手,道:“东面是女真地盘,咱可别找麻烦,而且我们族人,也绝不会去那里。再碰到几个野人,别把咱们烤了吃了。咱们继续往北走,既然能看到驯鹿和骆驼,那应该离有人的地方不远了。”

呼格吉乐告诉伊丽琪,主儿乞部在多年和自然的斗争中,发现了个规律,那就是咱们看到的驯鹿,每年都会从西往东进行大迁徙,这些驯鹿多成什么样呢?有一次一个雷下来,劈死了一百多只!这个秘密,只有主儿乞部知道,所以跟着驯鹿走,应该就能找到要找的地方。而这些驯鹿都来自一个地方,那就是极北的冻土,是一个传说中古老的、已经消亡的种族——鲜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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