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翻译和邻居(1 / 1)

刺激1995 愚乐 2140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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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可不是说着玩的,尤其是昨晚的案子还涉及到姜丹枫的名节,真要是遇到了无赖之徒挟恩求报的话,一辈子都纠缠不清,杜秋的举动虽然不符合交往礼仪,但却当着众人的面一笔勾销了昨晚的恩情,让姜丹枫的父母放松了很多,夫妻俩一边说着干巴巴的客套话,一边很小心的把收据装进了衣兜。

杜春华的心情先抑后扬,坐了一回过山车之后觉得杜秋光明磊落,不落俗套,给自己长了脸,大感快慰之余,八卦之火熊熊燃烧,满面笑容的问道:“姜同学,你在京城哪所大学读书?”

“在京城商学院。”

“学什么专业?”

“国际贸易。”

杜秋觉得姜丹枫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文静内向的人,整个晚上都故作矜持,轻声细语的说话有点假,而且他从没听过这所大学的名字,国际贸易又是90年代最火的专业之一,是个大学都有,因此没放在心上,自顾自的端着汤碗舀了一碗鸽子汤,正准备喝,却听杜春华没话找话的又问道:“你学国际贸易,英语应该很好吧?”

姜母刚才一直没怎么说话,现在心情放松了,话语开始多了起来,一脸自豪的介绍道:“我们家丹枫从小英语就很好,高考的时候考了137分,读大二的时候就能在国际会议上当翻译了,去年还曾帮一个教授打下手翻译过美国的小说。”

哟,这么巧,真是睡觉遇到了枕头……

姜母的夸耀勾起了杜秋的心事,他并非努力上进型的学生,考过四级之后就丢掉了英语,后来工作和读研时要经常查阅英文资料,所以“读”的能力还不错,但“听”“说”“写”三项都很马虎,下午写文章用的全是中文,本来计划写好之后先用笔记本电脑里装的辅助翻译软件翻译成英文,然后自己硬着头皮润色一下,不求文采,只要勉强通顺就行,现在遇到了一个懂英语的高手,不如请她帮个忙。

“姜同学,我最近有几篇文章要翻译成英文,一篇100块钱,你有没有兴趣?”

“唉哟杜先生说什么话,直接让丹枫帮你翻译就是了,不用给钱。”

杜秋没有理会姜母的客套,盯着姜丹枫看,姜丹枫抿了一下红润的嘴唇,整个晚上第一次主动发问道:“是哪方面的文章?”

“计算机方面的,你不用担心,专业名词我会提供注释,你主要帮我理顺语法和润色句子。”

姜丹枫略一犹豫,然后点了点头,杜秋于是写了张纸条给她,说道:“后天有空吗?下午3点,你到云大这个地方来,如果找不到的话,就打上面的电话,我去接你。”

“好的。”

散席之后,在回家的出租车里,杜春华狠狠的夸了杜秋几句,但并不是夸他会做人,而是夸他会泡妞:“小弟,你很有心机嘛,刚才欲擒故纵,先把恩情给撇清了,然后再用别的借口把姜同学邀到身边,这样不用担心别人说闲话,还能利用她感激涕零的心理,近水楼台先得月。哎呀呀,姐之前一直担心你性子太闷,不会讨女孩子欢心,现在一看,原来是个花丛高手!”

杜秋哭笑不得,很徒劳的解释道:“姐,你想象力太丰富了吧?我没别的想法,真的就是让她帮忙翻译几篇文章。”

“得了吧,你刚从日本回来,天天忙着做记事本,哪有什么文章要翻译成英文,再说你会写文章么?”杜春华根本不信,继续脑补道:“你明天去云大图书馆随便弄几篇文章出来,后天拿给她翻译,对不对?”

“云大已经放假了,图书馆不开门。”

“文秀是管理员,有钥匙,你想进去还不容易。”杜春华说到这里,抬手揉着额头,一副很苦恼的样子纠结道:“其实文秀也不错,性子温柔,人很机灵,做事也挺认真的,我很满意,就是稍微矮了点,相貌和身材没有姜丹枫好。”

“姐,你不如别去少年宫上班了,改行开个媒婆公司好了。”

“什么媒婆公司,那叫婚姻介绍所!”杜春华哈哈大笑,乐不可支的拍了拍杜秋的肩膀,说道:“小弟,你知道不,下午我一听到姜丹枫的名字,就觉得她和你很有缘分。”

“为什么?”

“唐朝李商隐有一首《访秋》诗,最后两句很出名,叫做殷勤报秋意,只是有丹枫。瞧,你的名字里有个秋字,她的名字叫丹枫,是不是很有缘分?”

“李商隐是诗人,不是月老,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牵强附会,那以后结婚根本不用谈恋爱了,把身份证拿出来大家凑一凑名字就行了。”

杜春华又是一阵大笑,边笑边拍掌,笑的东倒西歪,弄的出租车司机莫名其妙,以为她在发酒疯,频频抬头看后视镜,提醒道:“哥们,你看着点你姐,她要是想吐就赶紧跟我说,千万别吐在车里。”

杜秋再也忍不住了,跟着老妈一起大笑了起来,笑声传出窗外,飘在空中,洋溢着幸福和温馨的味道。

从下了出租车到回到家门口,杜春华都没停止过笑意,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仿佛一只喝醉了的云雀,在夜色中乱飞乱唱,让杜秋又是惊讶又是感慨,因为在他印象中,老妈一直是个温柔而又稳重的人,从来不会像个傻大姐一样肆意欢笑和搞笑。

原来父母在年轻的时候,都是多姿多彩的,会出错,会犯二,会滑稽,会搞笑,并不像泛黄的照片里那么呆板,也不像模糊的记忆里那么古板……

这种感觉真美好……

“小弟,我想来想去,觉得你不如把两个女孩子都泡到手,姜丹枫当贤内助,苏文秀当贤外助,这样我就有两个弟妹了,天天指挥她们干活,哈哈哈……”

“姐,我觉得你喝多了,整个晚上都在说胡话。”杜秋掏出钥匙一边开门,一边说道:“而且你眼光有问题,姜丹枫绝对不可能是贤内助。”

“是么?你都这么了解了,还说对她没意思?”

房门刚一打开,就听到了屋子里传出来了“一对K”“两个2”的出牌声,同时还有一个小女孩在脆生生喊“谨言,快起来吃早饭”,走进去一看,发现林大伟和几个邻居坐在餐桌前打扑克,两个扎着蝴蝶结的小姑娘带着林谨言在客厅里玩过家家,沙发上还坐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半大小子,正一眨不眨的盯着电视机看录像。

“哟,杜老师回来啦。”

“杜老师,这就是你那个昨晚救了个美女的弟弟?”

“个子真高,难怪敢拿着抱枕去救人,是条好汉,以后我们小区治安就靠你了。”

杜秋是读完小学才搬离这个小区的,当时已经12岁了,因此对这些邻居都还有印象,在杜春华的介绍下和他们重新认识了一下,寒暄过后走进自己的卧室,把背包锁在衣柜里,防止被小孩翻出来,然后回到客厅里,坐在那个半大小子身边,明知故问道:“这是什么电影?”

“《醉拳2》。”

《醉拳2》是成龙的代表作之一,情节搞笑,武打精彩,非常经典,杜秋以前看过好多次了,他等成龙在会馆门口打完醉八仙之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陈元奇。”

“你爸爸是陈新民?”

“嗯。”

杜秋不再言语,心里却颇不平静,如果说王冠军是臭味相投的兄弟,那么陈元奇就是亦师亦友的知己,他比杜秋大了6岁,但两人的性格、兴趣以及爱好都很相近,非常投缘,从小经常凑在一起玩,成年之后虽然不在一个城市,但经常通过电话联系,互相交流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烦恼和乐趣。

可惜了,我现在和他年龄差距太大,已经不可能再做朋友了,人生从此少了一个知己好友……

“林谨言,说好了你当木头人,不能动的,为什么要动?”

“我没有动,是菲菲推我的。”

“菲菲!你再胡闹我不带你玩了。”

“我就要动,就要动,你能拿我怎么办呀?”

杜秋的目光转向那两个小女孩,忍不住微笑了起来,这两个女孩子一个叫林菲菲,今年6岁,住在四楼,一个叫王晓雅,今年8岁,就住在楼道对面,都是杜秋青梅竹马的玩伴,长大之后虽然见面不多,但一直都保持了联络,尤其是王晓雅,每次遇到都要互损对方几句,穿越前不久还专门去浦江参加了她的结婚喜宴。

“你们三个别吵了,我来当木头人好不好?”

“叔叔你当也可以,但是要听我指挥。”

“没问题。”

90年代初国内房地产市场还没激活,房价很低,林大伟倒腾走私车来钱很快,花的时候不心疼,买了小区里最大的户型,可用面积超过140平米,四室一厅,一厨两卫,还有个大阳台,空间很宽敞,杜秋带着三个小朋友跑来跑去,一会捉迷藏,一会玩游戏,弄的满屋子都是小孩的尖叫声和笑闹声。

“杜老师,你弟弟真是个孩子王,我都快被晓雅吵死了,他还玩的很开心。”

“晓雅太能闹腾,没有谨言文静,要是能中和一下就好了。”

“女大三,抱金砖,王老板,咱们两家不如干脆结个亲,以后生的孩子肯定又活泼又文静。”

“大伟,只要你把聘礼给了,我今晚就把女儿留在你家当童养媳。”王晓雅的父亲名叫王勇,是个建筑包工头,他笑呵呵打趣了几句,然后把手上的牌一丢,说道:“不打了,今晚手气背,输了一百多了,再打下去我老婆就要翻天了。”

“哎哎哎,王老板,才刚拿完牌你就撤桌子,不太好吧,这局打完。”

“打就打!我这手牌其实不错,你们等会输了可别后悔。”

几个邻居嘻嘻哈哈的打完了最后一局,然后纷纷起身招呼自己的小孩回家,王晓雅和林菲菲玩的有点累了,很听话的跟着父母走了,只有陈元奇舍不得走,因为《醉拳2》快到结尾的高潮了,成龙正准备进钢铁厂单挑反派大BOSS。

“陈老板,坐下来喝杯茶,让小奇看完了再走,反正就十几分钟的事。”

陈新民本来是一个电大函授学校的老师,后来辞职开了家卖打印机和兼容机的电脑店,90年代电脑市场高速发展,但懂行的人少,价格不透明,因此利润很丰厚,他对电影兴趣不大,端着茶杯说道:“大伟,我刚才看到你书房里的电脑没了,卖掉了?”

“没有,阿秋搬到云大那边租的房子里去了,说是要学编程。”

“杜秋你对编程有兴趣?那有空多交流交流,我最近也在学,两个人互相切磋,比单独学要快。”

“好。”杜秋很正式的和他握了握手,说道:“陈哥以后多关照。”

“大家互相关照。其实交流编程是假,我主要是想蛊惑你从我店里买电脑,哈哈哈……”

杜秋也跟着笑了起来,在读幼儿园的时候,陈元奇教会了他怎么用DOS命令玩游戏,在读小学的时候,陈新民教会了他怎么用Basic语言写游戏,如果用古代私塾规矩来算的话,陈新民是启蒙恩师,陈元奇则是大师兄。

“陈哥,现在IBM的笔记本电脑要多少钱一台?”

“IBM的可不便宜,说实话我卖了三年多的电脑了,只见过两台IBM的手提电脑,而且全是别人淘汰的二手货。”陈新民微一沉吟,说道:“IBM有好几种型号,其中700C最便宜,但最便宜的也要三万多,我建议你买个二手的,八成新的估计在一万左右,用起来和新的没什么区别,你要是真想买的话,我可以找人从浦江帮你带一台回来。”

90年代的电子产品都是纯金做的么,居然这么贵……

至少要卖5000个记事本,才能用分红买一台笔记本电脑……

…………

注:IBM在1992年发售的ThinkPad700C售价4350美元,以1995年1月的汇率换成人民币的话是3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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