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锦衣夜行夜来香 下(1 / 1)

烽烟 绝世小刀 1358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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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飘摇的夜晚,如果行走在路,就算入眼是一丝并不明亮的烛光却依旧能唤起人们心底的暖意。

这股暖意是对家的渴望,比如此刻刚巡逻完毕的麒麟军豹军普通将士杨哲成。

从戌时一直在外面待到亥时的杨哲成穿着一身沉重的盔甲,盔甲被雨水冲刷的在黑夜里散发着一种幽亮的黑光,隐隐可见那些深深印在盔甲里的道符。

透过破败的窗户看着溢出来的烛光,杨哲成微微一笑,但是却像往常一样,杨哲成并未因为深深的倦意而心生松懈,并未因为完成了今天的巡逻任务而把手里的长枪放到木门前——作为一名麒麟军士兵,杨哲成早已养成了枪不离身的习惯,哪怕在睡梦中,毕竟只有活着,才能享受生活,尽管生活早已把杨哲成这个过了三十岁的汉子折磨的没了棱角。

二十岁加入麒麟军,到现在已经整整十个年头,参加过七次与盗贼团的战争,经历过三次危险的任务,两次与死神擦身而过,身留下了四个永不磨灭触目惊心的刀疤,如果杨哲成没有猜错的话,等到这个春天过去,自己就会因为年龄的原因离开麒麟军,毕竟麒麟军内都是年轻的面孔,一个到了三十岁连一名百队长都不是的麒麟军士兵,在很多人的眼里是没有前途的。

麒麟军豹军一万人,一百个百夫长,十个千夫长,往爬有多难,总比从那些征战中死里逃生难的多?就像杨哲成的女人说的,论战功你现在当一名百队长不会有什么问题?论能力给你一个千夫长你也能游刃有余?而事实呢?你到现在依旧是一名任人指挥的小士兵。

不是任人指挥,只是被命运捉弄了罢了。

每一次听到自己的女人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杨哲成都会默默的想,并不辩解,似乎已经习惯成自然,那时的他会慢慢的喝一些浓度较高的烈酒,不过都是浅尝即止,从不反驳什么或者为自己辩解什么——身边的女人除了嘴碎一点,其实哪里都好,虽然在其他男人的眼里看来,她不漂亮甚至还有点黑和胖,但是在杨哲成的眼里,她却是心里那个最明艳动人的女子,而且在杨哲成看来,这个只靠着的自己微薄的军饷生活的家庭,女人一切的埋怨都是应该的,就算她总是说自己如何如何,但是事实这个四口之家,女人打理的很好,一日三餐餐餐可口,已经进了学堂的孩子,就是那个在病床躺了几年的娘亲有事都会暗自对杨哲成说女人的好。

所以看着那道烛光,杨哲成就想到了家里的女人,想到了女人温暖的身体,自从他出来执行这个任务以来,除了隔三差五能回家半个时辰吃一顿女人做的可口饭菜之外,已经好久没在深夜里听枕边的女人说那些邻里长短了。

想起这些,杨哲成微微一笑,然后低头看了一下自己临走的时候布在门口的一道防线,说是防线,不过是杨哲成用细如银针的植物韧筋绑在门锁的一个死结。

这么细的植物韧筋当然不是为了防人偷窃,也不是为了阻止什么,毕竟这个临时安排的屋子内除了几个麒麟军士兵和一口大锅几个床铺之外再无别的值钱之物,杨哲成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察看是不是在自己不在的时候,是否有人在进过屋内。

这是杨哲成养成的多年的习惯,他相信如果有人推门而入的话,不会在意这个不仔细看根本不会察觉的细节,所以每次他当值的时候,杨哲成都会这么做——屋内的五个士兵睡的很死,如果有什么意外,自己不小心些,可能会把命搭在这里。

只是为了活着,哪怕不光宗耀祖,哪怕不名动天下,哪怕卑微渺小,哪怕命比纸薄。

就像有一次女人在杨哲成受伤躺在他怀里哭着说的,能活着就好,这个家没了你还有什么意思。

看到门的植物韧筋扔在,杨哲成微微一笑,然后伸手一扯,推开了房门,早已饥肠辘辘的他知道自己的被褥下面有女人特做的面糕,每天晚吃几口,满嘴的幸福,就算生活再苦,也是甜到的骨子里。

推开门的杨哲成环视了一眼屋内,屋内的情景和自己离开时一样,另外几个士兵正在蒙头大睡,只是空气里似乎有些熟悉的味道,只是这种味道被杨哲成忽略了,毕竟这是他熟悉的地方,到了这个时候,杨哲成才彻底放松过了心情——从外面湿漉漉的世界回到小屋内的杨哲成这个时候舒服的呻吟了一声,这种呻吟不是男欢女爱时的娇喘呻吟,而是经历过一番疲劳与紧张后精神为之一懈的表现。

看了一眼自己的床铺左侧,杨哲成心里想着等自己吃了面糕之后就再想着叫他起来巡逻。

想到这里,杨哲成伸手拿出面糕正准备吃的时候,忽然一怔,然后想起了什么,屋内有五个人不假,为什么没有呼噜声?以往……想到这里的杨哲成伸手就握住了放在床头的长枪。

可是已经晚了。

如鼻一阵清香的他来不及呼喊,甚至来不及查看发生了什么,感觉瞬间头重脚轻的杨哲成在昏迷前看到一个人从身侧的一个被子内钻出,脸孔模糊,清晰的是被褥下那一滩滩血迹。

终于还是……要死了么?

这是杨哲成昏迷前脑子里冒出的想法,他没想这个人为什么会在不惊动自己布下的防线的情况进入房内,而且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掉其他同伴。

血迹在杨哲成的瞳仁里慢慢放大模糊,这个时候的杨哲成才想起进屋时感觉屋内那股熟悉的味道是什么——淡淡的血腥味。

娘亲,女人,孩子,带着太多不甘的杨哲成到最后都不知道那个人为什么敢冒着诛九族的危险与麒麟军为敌。

与杨哲成相比,呆在刘仪屋内的马学福则要倒霉的多。

作为麒麟军内一个百人编制的小队队长,马学福的功夫在百人队里并不是最好的,而且论谋略论战功他也不及杨哲成,但是他却当了麒麟军的百队长,主要原因是因为麒麟军的一个千夫长是马学福的哥哥,马学贵。

在离火城甚至整个炎国没人敢招惹麒麟军,这也是马学贵不惜出重金找人托关系让马学福当百夫长的原因,毕竟能领三倍于普通士兵的饷银是一,再者,马学贵很清楚,马学福虽然成事不足,但是不会添什么乱子,就爱喝两口小酒——军人爱酒一半是天性一半是大发无聊的时光,所以马学贵让马学福当百夫长不仅仅是为了那些赏银,而是马学贵想在开春之后新的副将投票中获得更多的筹码。

就像这次任务,是马学贵为马学福争取来的,一百人的麒麟军看不住一个地下暗道?在离火城内?除非马学福是头猪。

马学福不是猪,相反,听从了杨哲成建议的马学福把兵力分散在四周二成藏于地下的布置很让马学贵满意。

可是任谁都想不到马学福却死了,死在离火城中。

马学福死的样子很难看。

眼珠突出,脸色青紫,一看就是中毒而死的迹象。

随着马学贵同时而死的还有其他六个麒麟军普通士兵。

都是中毒而死。

木桌的饭菜依旧冒着热气。

只是酒水泼洒了一地。

“是谁杀死了他们?”来到屋外的祈洛歌透过车窗看着屋内的景象,眉头一皱。

随后推门进入屋内的祈洛歌来到酒杯前低头闻了一下气味,紧跟着想起了什么的她微微一笑。

她想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既然在,那么,这个地下暗道的出口在哪里,或许变的不再那么神秘。

美人出刀,暗袖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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