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离开(1 / 1)

走尸档案 邪灵一把刀 1625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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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们几人便各奔东西,马胖子和estelle各自坐飞机走了,由于天然呆没有证件,所以我们折腾了很久,倒了黄牛票,才坐上了火车。

经过砍电视事件后,我给天然呆定下了一个规矩,如非必要,不准再用那把镰刀,说真的,这玩意儿在雪山里砍玄冰还行,这样平时用它,早晚得出人命,就这材质,要是在火车上割一刀,我可赔不起;

天然呆也不是傻子,后来老板娘一上来,一番讨价还价他都看的分明,知道是自己添了麻烦,因此对于我的这个规矩,立刻表示听从,最后用雪鬼皮将镰刀收了起来,放在了包里,没再拿出来过。

我们一路坐火车,走耗时比较长,沿途经过不同的地域,可以浏览到各地独特的地理山形,天然呆几乎一整天都坐在窗户边上。

终于下火车回到深圳市,人来人往的大都市显然给了他不小的刺激,他整个儿立在原地,一动不动,目光缓缓移动着,盯着附近来来往往的人。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是不是不习惯?”

天然呆突然问道:“这世界上有多少人?”

我道:“全球大概有70多亿吧。”

“亿……”他慢吞吞的咀嚼着这个字。

我道:“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70亿,我们生活的地方是个球体,地球,就和天上的星辰一样,地球就是行星的一种,我们人类、动物、植物和我们所看到的世界,都在地球上。它非常大,有不同的国家,隔着海洋还有不同肤色的人……”我最近教他正教上瘾,谁知还没说完,天然呆就来了一句:“我知道,他们跟我讲过。”

一开始我没反应过来他们是谁,后来才意识到,天然呆所说的他们,应该是指曾队那批人。要知道,那批人曾经在小扶桑做了为期一年的研究,估计给天然呆科普了不少现代知识。

再次回到事务所时,我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十分的轻松,那该死的狐仙,我一生的命运都因它而变,如今总算可以摆脱了。

当然,后面还有羽门虎视眈眈,还有傅家两父子的算计,但和目前疲惫了两个月回到‘家’的舒畅相比,那些都暂时抛诸脑后了。

才刚进门,唐琳琳就扑了过来,双手抱着我的腰上下揩油,脑袋在我胸口磨来蹭去,假模假样的说道:“天天,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想的人都瘦一圈了。”

我道:“别扯淡了,你明明胖了,你怎么只胖脸不胖胸呢?”

唐琳琳脸一黑,不装了,推开我,道:“礼物呢?”

我就知道,这才是她真正的目地,便摸出在西藏买的些特产扔给她,一拿到礼物,她总算满意了,这时才注意到了门口的天然呆,顿时双眼放光,嗲声嗲气,娇滴滴的冲天然呆喊道:“小哥哥好,我叫琳琳。”

我将她推开,道:“什么小哥哥,别占人家便宜,这是我朋友,叫……”我之前叫阿呆是顺口叫的,现在出入社会,总不能还这么叫他,正当我琢磨着该给他起个什么名好,天然呆已经自顾自的接话:“小妹妹好,我叫阿呆。”

唐琳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立刻挽着天然呆的手,叽叽喳喳的问东问西,当然,她丝毫不好奇我们怎么会突然带回来一个陌生人,也丝毫不关注天然呆的身份,所有的问题全都按照身高、体重、以及有没有女朋友一类的问题展开。

天然呆估计第一次被女人这么对待,他任由唐琳琳挽着揩油,脸上依旧面无表情,但一双眼睛却看着我,明显不知道该怎么应付,有一种求救的意味。

我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这么一纯洁的哥们儿,就快要被唐琳琳玷污了,当即拍掉唐琳琳的狼爪,怒道:“你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我吗!上半年你不还说怀了我的孩子吗!孩子呢?”

唐琳琳摸了摸肚子,恋恋不舍的盯着天然呆,砸吧下嘴,道:“不久前便秘,开塞露用多了,孩子一起跟着拉马桶里了。”

“合着你怀孩子不是怀在子宫里,而是怀在直肠里?”

唐琳琳闻言,一脸震惊的看着我:“天天,你变了。你以前刚来的时候多么文静而腼腆,勤劳而朴实,善良而真诚,可为什么短短的一年,你的用词竟然变得如此粗俗!少年啊,你的精致被岁月无情的打磨,是什么让你年轻的脸沾染了风霜和暴戾,啊!少年啊,为何你变得如此暴躁?啊,少年啊,曾经温柔的你去了哪里……”

我忍不住了,一把捂住她的嘴,道:“你再敢念这种歪诗,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暴躁!”

温柔……对着这女人,我能温柔的起来就奇怪了。

她被我捂着嘴,没法说话,只盯着我,我见她消停了,正打算放手,结果她反而将我的手重新压了回去,羞涩的说道:”这样的你好有魅力,其实你可以再粗暴一点。”说着,把我往墙壁处拽,说:“就这样压着我,把我困在你的怀里,要让我有压迫感。嗯,好极了……笨蛋,手往下一点,天天你能不能机灵点,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都是这样的,你怎么情商这么低!”

这年头,做男人真累。

我只觉得欲哭无泪,一个洁癖,一个人格分裂,一个交流障碍,一个女色狼,我还能有一个正常点的搭档吗?

谭刃终于发飙了,黑着脸道:“都给我闭嘴,谁再吵就给我滚出去!”老板一发飙,所有人都安静了。我松了口气,赶紧逃脱唐琳琳的狼爪,带着天然呆回了屋子。

之前傅楠的床还在我对面,我收拾了一下,让天然呆暂时睡。金窝银窝,不如狗窝,其实小扶桑内部的环境真的算得上是金银窟了,但这会儿,还是觉得自己的床最舒服,当晚舒舒服服的,一觉睡到了大天亮,算是这两个月以来睡的最舒服的了。

第二天一早起床,我照例去买包子,和林回雪闲聊两句,两个月不见,她依旧是那么温柔美丽,亲切迷人,同样是女人,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我想到了唐琳琳,她太活波了,活波过头,让我怀疑她是不是有多动症。

当然,买包子不是我一个人出来的,我还戴上了天然呆,算是贴身保镖,虽说过了两个多月了,但我不确定羽门的人是不是还在打我的主意。

但根据金肌玉骨的诱惑力来说,两个月绝对不足以让他们放弃,所以戴个保镖是很有必要的。

回程途中,我还在思考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周玄业和周老二的事情。

周玄业的主人格疯病有好转的迹象,这个迹象,使得周玄业和周老二变得不稳定起来,原本周玄业是将周老二压制的死死的,但现在,周老二时不时的就会冒出来。

事实上在雪山回程的途中,周老二又出现过两次,只不过当时众人都在一起,他没有机会乱来而已,但我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好运。周老二不怀好意的阴郁眼神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还有那次我和天然呆差点儿死在后山森林的经历,让我不得不严肃的正视这个问题。

思来想去,似乎还是只有那个办法,我不能再留在事务所了。

留下来,随着不稳定因素的增强,危险会越来越大;而离开,是最好的选择。要想留下来,除非周玄业的情况稳定下来。如果是之前,我肯定会劝他去治病,但现在,显然不可能,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聘用我,甚至可以说改变我人生轨迹的人,竟然只是一个不完整的副人格。

治疗等于杀死这个人格,我能让周玄业去送死吗?当然不能,我没办法这样做,也没资格这样做。我能感觉到,这件事情,本身对于周玄业来说,应该也是一种痛苦。

假如我突然知道,自己其实是不存在的,其实只是一个人病态的不完整分裂,我肯定会痛苦不堪,这比死亡更难受。

吃早饭时,我将这事儿提了出来,周玄业和谭刃没吭声,唐琳琳的反应却是极大,吃惊道:“天天,你为什么要走?是不是我昨晚惹你生气了?那、那大不了,我以后不占你便宜了还不行吗?”

我摸了摸她的头,道:“跟你没关系,是我自己的原因。”唐琳琳张嘴欲言,但她平时虽然看着不靠谱,其实人很机敏,一见谭刃和周玄业沉默不语的模样,便知道其中有问题,最后就干脆没说话了

须臾,吃的差不多时,谭刃才道:“羽门的人还没有放弃,你现在离开,不能自保。”

我道:“阿呆会跟着我的,而且我想了想,趁机换个环境,或许能摆脱羽门的纠缠。”

谭刃低头想了想,道:“也好。”

事情便这么定了下来,这次我打算走远一点,离开深圳,思来想去,我决定去北京待一段时间,趁着傅家的人还没找来,这事儿越快越好,于是我用最快的速度,花钱给天然呆弄了些假证件,便坐着火车北上,静悄悄的找了片居民区,不算高端,条件也不算太简陋,便这么住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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