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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赫世子?”
墨九慢吞吞抽出信笺,看完了微微一怔,方才认真低头凝视那个送信的汉子。
面颊红润,额头宽,颧骨高,鼻大而勾,很平凡普通的一个草原人,丢到任何一个牧民人群里都找不出来。
微微一笑,墨九慢慢骑马走到他跟前,随口问。
“你是这里的牧民?”
“我是。”那汉子面带笑容,回答得很快。
“苏赫世子让你来送信的?”
那汉子想想又点头,咧齿而笑,“苏赫世子是我们的朋友,你们也是。”
朋友?这顶帽子未免戴得太早了。
墨九看他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不像能问出什么的样子,目光微微一动,轻“嗯”一声,又笑道:“是这样的,我们打南边来,不知道你们这边儿的习俗和规矩,这苏赫世子的生辰,我们需要随点什么礼才好?”
“这个……”那汉子迟疑一下,笑道:“我们草原人没那么多讲究。你们是远方贵客,苏赫世子专门邀请了,想来是不必随礼的……当然,贵客也可凭心意表示表示。”
“哦。”
墨九笑着点点头,“多谢!”
答谢了那个汉子,待他离开,墨九才知道他正是这个村子里的牧民,也是这时才知道,原来那个苏赫世子与大巫师“隐居”的村落,就是目前她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座牧民集居的村庄,名叫嘎查村。
它正正位于阴山脚下,由于水草肥美,有溪流贯穿其间,在这个时节很是热闹,居住有约摸上百户牧民,一眼望去,圆形的毡制帐篷,一顶接着一顶,高低不平,错座在草原上,很有壮观而辽阔之感。
曹元为墨九一行安排的帐篷在一个长长的斜坡底下,离嘎查村的牧民集居地约一里左右。相隔这样远,当然是出于安全与防御考虑。但他们的到来,还是吸引了牧民的注意。
南方来的人,对草原人来说,还很稀奇。
听说他们是来这边做买卖的商人,牧民们热情地为他们送来了马奶酒和带着浓重膻味的羊肉,顺便也从他们手里拿走了一些大米与面粉做交换……
墨九一向对于美食没有抗拒力,可当她兴致勃勃地尝试马奶酒和羊肉时,却不太习惯这两道赫赫有名的草原美食,丢下一大桌子人,早早逃回了自个儿的帐篷,让玫儿取出萧长嗣给的卤牛肉,又去炉子上烤了两个馒头,就着一起啃。
“我太想念南边了……”
这是她的第一句话。
“也不晓得彭欣在哪儿。”
这是她的第二句话。
“那苏赫世子生辰,为啥要请我们呢?”
这是她的第三句话。
玫儿总觉得她家姑娘有点儿本末倒置。
从收到苏赫世子的邀请开始,她不就应当把注意力放在这个未曾谋面,但名已灌耳的苏赫世子身上吗?而她到好,先是吃,再是朋友,最后才想起正事。
“唉!”
玫儿重重一叹,为主子操碎了心。
把馒头外面烤焦的灰皮剥掉,她乖巧地递给墨九,“姑娘,可要玫儿请左执事进来,吩咐他去打听打听?”
“不必了。”墨九吃着馒头和卤牛肉,看似浑不在意,心里却有数,“这些事,师兄自有分寸。”
相处习惯的人,自会明白彼此。
墨妄并没有辜负墨九的期盼,等嘎查村的牧民离去之后,他再来见墨九时,直接便向她交代了打听到的事儿。
苏赫世子确实住在嘎查村,已经有好些年了。
他不像草原的普通牧民那样,随水草而栖息游牧,而是一直跟着大巫师,居住在嘎查村东北角的一个毡帐里。
前些年,这位世子一直默默无闻,牧民只知道大巫师收有一个小徒弟,但真正见过这个徒弟的牧民却不多,更没有谁知道原来这个小徒弟,居然是从阿勒刺来的世子。
苏赫世子的身份,是几个月前才被众人知晓的。
当时,阿依古长公主亲自过来,不仅与世子相认,还带来了工匠,在嘎查村为世子搭建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大金帐。以毡为衣,用柳编窗,以金裹柱。金帐位于蓝天白云之下,弯弯河水之畔,茵茵绿草之间,甚是华美,牧民甚至热情地领了墨妄出去,指了金帐的位置,言词间极为骄傲……
可听完墨妄的讲述,墨九却觉得古怪。
“按理说来,像苏赫世子这样的人,应当不问世事才对?为什么过一个生辰,却要搞得这样高调。而且咱们刚入阴山,他就知道了,特地派人来请?”
墨妄与她对视一眼,没有吭声。
可彼此心中,皆已明白了对方心中所想。
显然,苏赫世子已然知晓他们的身份。
那么,这个苏赫世子,到底是有心结交,还是为了宋骜?
考虑一下,墨妄皱了皱眉头,望向沉默的墨九道:“为安全起见,不如我带人前去拜会,你且留在帐里,一旦有什么事,也有个退路……”
“那怎么行?”墨九眉梢一挑,“人家堂堂北勐世子,诚恳地邀请了我们去赴案,我若在这个时候打退堂鼓,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墨家钜子?还有,让你去涉险,我自己留下来白吃白喝,我又怎么好意思说我认识你?”
“……”墨妄只剩叹息。
“明儿晚上是吧,去!必须去!”
这天晚上,嘎查村沥沥淅淅地下了一阵小雨,待次日天亮时,天晴了,雨后的草原空气清新,格外的美丽。墨九站在山坡上,看牛羊成群、绿草成茵,毡帐点点,牧民炊烟,有一种梦幻般的不真实感。
阴山……
阴山……
她竟然又站在了阴山!
这一个她前世最后顿足的地方。
同样的山脉,却不再是同一个世界。
这种似梦似真的感觉,让她久久找不到存在感。
山坡下,牧民们忙着赶牛羊去吃草,墨九瞧了一会儿,也领了墨妄几个四处去闲逛。
苏赫世子的宴请在晚上,白日无事,墨九有意无意地与牧民们交流,接触,就为打听一点彭欣的消息。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嘎查的牧民还是很纯朴的,而且,像彭欣这种南边来的异族女子,很容易受到牧民的关注。
有牧民说,确实有一位年轻姑娘来过嘎查,外貌与墨九描述的一般无二,可她早在一个月之前就离开了。牧民们只知道她来阴山是寻找夫婿,而她的夫婿,就消失在阴山那一个离奇的死亡之谷……
墨九隐隐有些脊背发凉。
宋骜领着的南荣大军是全军覆没的,据当时的线报,将士们的死状极是怪异,无伤无痕……显然并非死于完颜修之手,甚至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与完颜修发生过遭遇战。
那他们是怎么死的?
苏赫世子又是怎样“捡”到的宋骜?
还有彭欣,她该不会也诡异地“消失”在阴山了吧?
望向不远处那高高的山脉,墨九微微眯眸。
“师兄,趁着天色尚早,我想去阴山走走……”
对于墨九的要求,墨妄向来言听计从。可这一回,他稍稍蹙了蹙眉头,竟然言词拒绝了,“不行!”
“师兄……”
听她委屈地一喊,墨妄的心又软了几分。
“至少等晚上见过苏赫世子,再做打算。”
墨九打的什么主意,他当然知道。
她一直对阴山好奇,对神奇的死亡之谷好奇。
而身为墨家传人的他,其实也很好奇。可好奇归好奇,却没有什么事比墨九的安危更重要,他不能让她率性而为——可拒绝完了,看墨九闷不作声,墨妄又有些不忍心了。
头痛地揉了一下太阳穴,他正在想怎么规劝,便见击西匆匆过来,摆着绣花裙摆,一阵小跑。
“九爷,九爷,不好啦!”
一看这货,墨九头就大。
“又怎么啦?你家掌柜的又要死啦?”
毫不避讳地说出“死”字,墨九确实对萧长嗣的容忍已经到达了极限。可击西听完,却是莞尔一笑,翘着兰花指道:“九爷好生英明,连这个也猜得到了。”
“……”
墨九望天,有一种遇到无赖的无奈。
没想到击西见状,噗哧一声,却是笑了,“我逗九爷的呢,九爷还真信了啊?九爷都好好的呢,我家掌柜的哪里能死得过去?”
这话说得!
墨九眉梢当即挑起,“有事说事,无事滚蛋!”
击西委屈的“哦”一声,赶紧收敛起嬉皮笑脸,打个哈哈道:“掌柜的让我来捎个话儿,说他试着煮了羊肉,想请九爷去尝尝鲜儿?”
他一个将死之人,还煮什么羊肉?
……而且,萧长嗣何时爱上烹饪的?
不仅煮凉茶,做卤牛肉,连羊肉都会煮了?
这事儿稀罕得很,墨九来了兴趣,暂时忘记了去阴山,甚至都不等墨妄酝酿了许久的劝解说出口,拂袖一摆,就急匆匆随了击西而去……只留下墨妄一个人站在那里,迎风而望,欲哭无泪。
墨九是喜欢吃羊肉的。
尤其东寂曾经做过的羊肉锅子,她偶尔还会想念。
可这草原上配料太少,羊肉的膻味儿好像也更重,之前牧民们拿来的羊肉,她尝了一口就食不下咽……所以,对萧长嗣的手艺,其实她并没有抱有太大的信心。
然而,钻入帐篷,一看见那小几上摆放的羊肉汤锅,再闻到那股子羊肉的香味儿,她的眼睛顿时就亮了。
“老萧啊老萧,真看不出来啊。”
她不待人家请,就坐了下去,主动拿筷子。
“来来来,我先帮我鉴定一下口味。”
塞一块切成薄片的羊肉入嘴,那叫一个鲜、香、嫩,几乎没有膻腥味儿,却吃不出来到底加了什么作料一起煮的。最为神奇的是,羊肉里面,居然还煮有草原上少见的白萝卜,渗杂其间,再加上一些蘸水,简直就是美味儿。
“老萧,你太了不起了。”
墨九乐疯了,竖起大拇指,赞不绝口。
“这是怎么煮的?厉害!明儿咱再煮一锅呗。”
看她不太斯文的吃相,萧长嗣抿紧嘴巴,好半天突然开口。
“晚上带我一块去,我每天给你煮。”
……晚上?去见苏赫世子?
墨九放下筷子,奇怪了,“你说老萧,你这个人真的没病吗?千里迢迢跟我来阴山凑个热闹也就罢了,没事儿瞎掺和做什么?好好把你的病养着不成吗……还是,你想去,是另有隐情?”
吃人嘴短,果不其然。
墨九问这话的时候,语气完全不若以前尖刻。
萧长嗣一听,眉心添了一抹愁绪,连带那一张丑陋的脸,都挤满了苦相。
“萧家满门之痛,算不算得隐情?”
“你是想……”利用北勐的关系,为萧家报仇?
墨九没有问完,自个儿先摇了摇头,“老萧,不是我不体量你,而是那苏赫世子不过是长公主的新认的儿子,在北勐一无权势二无地位,能帮得了你什么?”
萧长嗣看她一眼,“能递得上话给北勐可汗,就成。”
注视着他狰狞的脸,墨九踌躇一会,终于再一次吃起了羊肉。
“一天煮一次羊肉,直到我吃腻,然后——换一种口味。”
“成交。”见她同意,萧长嗣松了一口气,随即又云淡风轻地道:“但前往拜访世子之时,你得以夫称我。”
以夫称他?
墨九一块羊肉在喉,差一点噎死。
……
离上次南荣与珒国的战争不过数月,北勐在漠北大地上的势力,就已经不可同日而语。现下,完颜修带领的珒国残余早已退居东北苦寒之地,北勐势头越发的大,受其崛起阴影笼罩的不仅有珒、南荣,还有其余的四方诸国。
短短几个月时间,在北勐的打压下,四方诸国纷纷臣服,就连刚刚建国的完颜修,也不得不委屈俯首,向北勐称臣,如今能与之抗衡的,似乎只剩下一个南荣。
……而且这“抗衡”二字,还得打折扣。
因为北勐始终未对南荣动真格儿的。
经了上次萧家一案,天下人都以为北勐会对南荣开战——毕竟当时南荣朝廷捉拿萧乾的借口中,称暗指他是北勐世子,对北勐相当不友好。没有想到,北勐忙着扩张势力,却没有半分与南荣为敌的意思,甚至在宋骜失踪之后,再次动了与南荣联姻的心思。
只不过,这一次联姻,是让南荣派公主远嫁北勐。
从嫁公主换成娶公主,两国暗中的政治较量,已呈白炽化趋势,可明面儿上,南荣与北勐这对盟兄盟弟,关系一如既往的亲近。
所以,苏赫世子在嘎查的世子金帐宴请南荣来的贵客,并不显得突兀。
于皇族之中,世子的地位不及皇子。
但在普通民间,世子却位高权重。
因此苏赫世子的生辰,不仅热闹了嘎查村,就连远近四处有头有脸的人物,也都来朝贺了。据说,若非苏赫世子不愿意,阿依古长公主也要从哈拉和林赶来。
夜幕初升,金帐里灯火通明。
墨九踩着从金帐外面铺就的地毡,迈上高高的台阶,刚上进入帐门,便被里头的奢华与气派晃得差一点睁不开眼睛。
金帐……果然是大金帐。
里面几乎全黄金打造,像一个华美的宫殿。
见识过南荣皇室的金碧辉煌,见识过后世的繁华,一般的建筑,早就入不得墨九的眼,可这座金帐的布置,那带着浓浓民族风情的摆设,还是让墨九这个在奢侈堆里打滚的人,都惊了眼。
“世子,贵客来了。”
一个带笑的招呼,拉回了墨九的神思。
她抬眼,望向帐中主位,微微错愕。
金光闪闪的大椅上,端坐着一个男人。
他不像普通草原人的打扮,身披一件黑色长袍,端坐高位,纹丝不动,脸上却带了一个类似萨满巫师的面具,棱角犀利,造型古怪,几乎遮盖了他的整个面部,只留一双冷眼,冷冰冰地注视着她。
汗毛一竖,她只觉身上“嗖嗖”泛凉。
这个男人,就是传说中的……苏赫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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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今天看八卦看得智商不在线……
小主们八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