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心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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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涵走过去抱着小姑的胳膊笑道:“小姑想的还挺远的,不过你说的对,咱们换这些都是值钱的,我准备在江城租个地方专门卖这些老毛子弄过来的东西,肯定挣钱。到时候你们的东西可以直接卖给我,也可以放我店里寄卖。”

她早就想好了,以后的老毛子商品会越来越多,以吃的为主,无论是小城居民还是远来的观光客都很喜欢。

看着已经比自已高出一个头顶的林涵,林福梅有些感慨的拍了拍她的手,道:“小涵真是有本事,你那俩个弟弟将来有你一半的能耐就行了。”

“小姑,看你说的,小睿、小智多聪明啊,还懂事听话。”小姑听到侄女夸奖儿子,乐得嘴角咧开了花,却说道:“懂事什么呀,一对淘气包。”那语气却说不出的自豪。

齐永年已经无语的摇头了,谁要当着自家媳妇面说这俩孩子好、出息的话,那保准乐得找不着北了。

林志华第二天就开始了白天到交易所门前出摊,傍晚卖羊肉串的生活。他的脑子活泛,能拉得下脸皮,又不受身份的限制,想怎么干就怎么,这一个星期下来,收获颇丰。

他现在是春风得意,用林志华的话说:“老二现在是属螃蟹的,横着走道。”他听了不以为然,反倒跟家人说:“我现在一天能挣我哥快一年的工资,他守个破工作,还国家干部,只能眼馋,他这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其他人也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撂不下脸面的林志华,有让自已已经下岗的老妈去试试的张立静,有和林涵一块周日才出摊的纪秋实,还有郑家那些孩子,凑钱合在一起。隔一天郑书明休班时和郑淑丽一块去。

不过这一段时间卖的基本上都是以泡泡糖为主,这东西本小利大,不用怕压货,跟小卖店说好了,拿几盒去卖,卖不了的还可以退。不仅泡泡糖,他们把商品延伸到商店时的各种商品,都一一拿过去试了,反映好的下次多带,反映不好的以后不再进货。而鞋和运动服还在路上。这时候货到的也慢。交通不发达。

现在交易所门前已经是人来人往。热闹的很。

至于老毛子也是一天多过一天,别看卖货的人多了,可生意照常好做得很。

林涵把亲人都带动起来,就连有工作的林三婶和林小姑也都周日跟着她一起出摊。既不耽误工作,还挣了钱,一举二得。不过,有得必有失,这闲话也是没少听。

“老林家这几年哥几个都没少折腾,哪个也没少挣。”有人感叹道。

“那是,人家有心眼,有脑瓜,不服不行。”这个还是羡慕的。

“他们家人工作都挺好。还休息的时候来卖东西,也不嫌珂碜,不怕人笑话。”这位摇摇头,叹息着。

“都钻钱眼里了,还怕人笑话?他们家林老二家。最早就开幼儿园挣着钱了,去年林老大家又卖上了熟食,儿子工作也不要了,摆摊卖上了羊肉串,啧啧”这位头摇的跟拨浪鼓,嘴里说着酸话,一脸不屑的样子。

林涵听得清楚,这几天不光摆摊的,很多人来溜达看热闹,以当地人为主,对这种“钻银眼”里的行为很是看不上,议论纷纷。不过,这又碍不着别人的事,倒没有到他们跟前说三道四。他们也就装糊涂,一只耳朵听一只耳朵冒。

难得糊涂嘛!

“小涵,今天老毛子好像比上个星期还多。”刚刚忙完的林小姑美滋滋的看着手中的钱和面前的几件狐狸毛领毛呢大衣道。

“感觉是挺多的,梅子,泡泡糖还有没有,我的卖没了。”陈慧君的摊子摆在离他们十几米远处,正巧她走过来,听到林小姑的话。

“三嫂,你卖得这么快?”林福梅惊讶道,这个三嫂真是人不可貌相,每次来除了小涵,她都比别人卖得快卖得多。

陈慧君蹲下扒拉大衣看起来,笑着道:“上个星期不是毛子少吗,我这周就带没带那么多了,刚才那个玛达姆一气都买走了。”

“换的还是现金?”林福梅问。

“交了一部分钱,剩下的是大衣换的,还有些水晶杯,水晶花瓶,还有锅我看着不错,也留了几下。”陈慧君站起来,拍了拍手道:“你这大衣比我的那几件好看,估计能卖上价。”

“也不知道到底能卖多钱一件?”林福梅有些发愁,“这家里已经有好几件了。”

“大姐,你这老毛子大衣多钱一件?”话音刚落就有人来问了,一个三十左右的男了提溜起一件大衣看了看。

林福梅呆住了,她没想到这刚换来的大衣就有人问价。

“一百一件。”林涵忙说道。

“太贵了。”那人摇了摇头,就要放下。“那边有差不多的才要五十一件。”

林涵伸手摸了摸这件大衣,然后笑道:“这大衣多厚实啊,别人家的可没这质量好。而且这冬天保暖度特别好,穿上身形也漂亮。最主要的是这毛领,看看,纯狐狸毛领,这毛针,看看这些,都不如这件。”林涵指了指边上另外几件,道:“一分价钱一分货,这件八十,这件五十我们也卖。一看大哥你就是实货的,你比较一下,看看是不是不一样?”

那男人听口音不是本地人,他犹豫了一下,又比较了一圈,最后以九十五块钱买走了那件大衣。

陈慧君微微叹了口气,对林福梅道:“小涵也真会卖货,我刚才有件大衣才五十就卖了。”

林涵却陷入沉思中,是不是应该尽快在江城开店,把这些大衣卖出去。现在国内的服装产业还不发达,再过二三年这大衣恐怕在大城市中就不是什么时兴的样子了,毕竟老毛子大衣胜在保暖性好和质量好,若论款式,现在还可以,再过三年,国内兴起了羊绒大衣颜色上要靓丽得多,国外的款式比这相比就要显得厚重。

晚上回到家,她给江城姜家打了个电话,跟姜红宇的妈妈崔姨说了自已的想法,让她帮着在商场租一间柜台,这样费用能低一些。

星期一,林涵踩着早自习的铃声进了教室。

她现在的同桌叫高士波,学习成绩一般,是班级的体育委员,长得高大健壮,很爱笑,笑起来很灿烂很阳光的样子,打得一手好篮球,跟纪秋实一样,都是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林涵,刚才老牛来了,留了点作业。”高士波把作业推给她,小声的道:“老师说一会第二节上课时检查。”

“谢了。”林涵看了一眼作业,拿出本快速写起来。

“你写的字真漂亮,比我写得好。”高士波又凑过来称赞。

林涵在他凑过时微微向外侧避开了点,淡淡的道:“哪有,还是你的字好看。”

高士波写得一手好字,虽然跟林涵无法比,但在整个初中都是拿得出手的。他说完又看了一眼她写的作业,退回到自已座位处,林涵不动声色的斜过来身子。

高士波前些日子无意中看到林涵写作业时一手撑着额头,将厚厚的刘海捋到上面,露出了光洁的额头,立时惊为天人,至此日日念念不忘,待她比从前热情多了。不过林涵可不想惹麻烦,让学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对她献殷勤,她还没脑残到如此地步。所以,对他的殷勤视而不见,敬而远之。

以前每回第二节课后,金嘉依都会拉着她去1号,今天却有些怏怏地,趴在桌子上不动。

“你怎么了?不舒服?”林涵觉得有些奇怪。

“没,没事。”她没抬头,就那么趴着,声音却有些哽咽。

林涵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她那么明快的女孩子,若不是真受了什么委屈怎么会这样?“谁欺负你了?说出来我帮你揍她去。”

听着这恶狠狠的声音,她一下子扑哧笑了出来。抬起了头,一双大大的眼睛波光盈盈的看着她,笑道:“哪有人敢欺负我,你不知道我的外号叫金大侠吗?”

眼角含着泪,脸上笑容明艳,这让林涵的心有些疼。除了张立静,这是她第二个要好的女朋友。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和金嘉依性格都有些大大咧咧的方面,她从来没见过她如此伤心委屈。

金嘉依拿手绢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轻轻的道:“间操我请个假,不出去了。”

放了学金嘉依一个人就往外走,她好像在躲着林涵似的。可没等她出班级,林涵追上前,一把拽住她,拉着她往校外走去。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告诉我,我才能知道该怎么办?还是,”她把脸一沉,露出几分不耐烦来,“你不把我当朋友看?”说完松开她的手就要走。

“不是,”金嘉依有些慌了,忙拉住她,讷讷的道:“不是,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只是家里有点事……”后面的声音慢慢低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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