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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飞车党在众多势力中实力虽然最弱,但却是最难缠的一帮家伙,他们来去如风,最善于偷袭打闷棍,让人防不胜防。
最关键的是,飞车党和小刀会、佛堂都是孤身作战还不一样,它的后面还有靠山,据说是一帮纨绔少爷组成的势力,能量非常强大。
阿豹眼神阴鹜,擦了把嘴角的血,突然露出一嘴白牙阴森一笑:“云爷这是要把我当鸡杀了啊,我能说不服吗?”
凌云对他的挑衅却丝毫不以为意,轻描淡写的说道:“当然可以,我知道你不服,可那又如何?”
话音刚落,众人看向凌云的眼神已经再度产生了变化。
这女人好霸气好嚣张,不愧是传说中的云爷,尽管他们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她确实有说这句话的资本。
先是第一小跟班郭江龙掌碎餐桌,震慑胖佛爷。
又连夜端掉了斧头帮的据点,干掉杨开山和狗头军师马强,四百多号小弟被打的哭爹喊娘,狼狈而逃。
现在这个不知道是第几小跟班的家伙又暴起发难,直接拿最桀骜不驯的阿豹开刀,还咄咄逼人的问他服不服。
这让阿豹攥紧了拳头,他今天带来了数十个小弟,外面还埋伏了几十个。
而凌云只来了三个人,如果他还能忍下这口气,他就不是阿豹了。
正在他阴沉着脸想要彻底撕破脸皮时,凌云慢悠悠的一句话就让他如坠冰窟,僵立在当场。
“你不服可以去告诉季军,就说是我说的,看他会不会为你出头。”
凌云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很没有底气,季军是谁,她压根不知道,但丁宁就是这样的安排的,她也只能硬着头皮说了出来。
只是看到阿豹惊骇的脸,凌云的心才落到了实处,暗自欣喜自家男人果然是算无遗策,简直是个妖孽。
不错,拿飞车党开刀,杀鸡儆猴,再抬出季军来威胁阿豹,这就是丁宁捧凌云上位的第一步。
别看丁宁整天忙的跟个没头苍蝇似的,其实对几大势力早就有所调查了解,包括今天凌云以什么样的方式登场都是他精心策划的。
阿豹的性格和他嘴花花的毛病也被他算到了骨子里,见到凌云这样的美女肯定会调戏两句,冯军借机强势出手,震慑几大势力。
阿豹心里不服,以他的桀骜不驯必然会撕破脸皮,拼个鱼死网破。
只可惜,宁海只有一个飞车党,而季军偏偏是飞车党的魁首。
阿豹等人只是季军所在的飞车党下面的小弟罢了,所以丁宁特意给季军打了个电话。
季军连阿豹是谁都不知道,甚至都不知道他的飞车党下面还挂靠着一只在大学城混的风生水起的飞车党。
以他对丁宁的尊重,自然不会对阿豹这样的小角色留面子,毫不犹豫的拍着胸脯保证,如果阿豹敢不听话,他亲自出手废了他。
阿豹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表情极为精彩,他怎么都没有想到,云爷竟然认识季爷。
是的,就是季爷,他曾经跟着自己老大的老大,远远的看过季军一眼。
一个人轻松惬意的打倒十几个壮汉不说,特别是那一手飙车技术让他叹为观止,从此把季军视为偶像。
按照江湖辈分,他连喊季哥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喊季爷。
他也是狂热的飙车爱好者,就因为崇拜季军,才招揽了一帮手下建立了飞车党,挂靠在季军那些飞车党的名下,甘愿做小弟。
他是穷苦人家出身,自然买不起那些豪车去飙车,甚至连改装费他都拿不起,所以只能退而其次玩摩托车。
却没想到由于摩托车优越的机动性和灵活性,竟然慢慢的让他在大学城混出了一点名堂。
“云爷,对不起,是我阿豹有眼无珠,冒犯了云爷,阿豹知错了。”
阿豹心中的怒火如潮水般褪去,随之而来的却是无穷的懊悔和恐惧。
他是混混不假,但却不傻,季军那帮子玩车的人是什么来历他比谁都清楚。
最低层次的都是家产近亿的富二代,数百上千万的资产,根本没资格踏进那个圈子。
更别提那些官二代了,在圈子里担任跑腿角色的家伙,他老爹都是个副处级干部。
阿豹的老大也是个家有数千万资产的富二代,却只能跟在他的老大后面,充当一个摇旗呐喊的助威角色,勉为其难的能算是半个圈子里的人。
他无数次听老大说过他的梦想,就是期望有一天能够真正的跻身那个圈子,成为飞车党的正式一员。
在宁海不说横着走,最起码走到哪里都没有人敢小瞧。
阿豹对这句话很赞同,一个富二代和官二代能够发挥出的作用不大,但把这个圈子里所有的人力量集合起来,能够迸发出的能量是极其可怕的。
纨绔的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宁海这地界也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云爷既然敢大刺刺的让他去找季军出头,那就说明,她如果不是跟季军关系不错,就是她压根没把季军看在眼里。
不管是哪一样,都说明她的身份地位绝不是他一个小小的混混能够得罪的起的。
所以,阿豹果然的认怂,低声下气的认错道歉,让一帮小弟和几位大佬都眯起了眼睛,露出若有所思之色。
凌云心里暗自松了口气,面对数百名混混的虎视眈眈,她的腿肚子还是不由自主的有些转筋。
唯恐镇不住阿豹真的打起来,虽然冯军和陆战的战斗不俗,但三对数百,她心里一点底气都没有。
眼看阿豹服软,深知打一棒子就要给一个蜜枣吃,恩威并济的道理她还是理解的很通透的。
嘴角露出柔和的微笑:“豹哥,之前我也有些冲动了,还请不要见怪,请坐!”
阿豹刚坐下就连忙局促的站了起来,连连摆手道:“不敢当,云爷客气了。”
“好了,豹哥,坐吧,今天没有外人,就是喊大家来一起说说话。”
凌云的自信心一上来,顿时上位者的气势也出来了,说话期间竟然无人敢打断,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要不丁宁怎么说凌云天生适合混黑道呢,她天生具有江湖上的草莽气息,有着一副忠肝义胆,待人真诚热情。
最关键的是,她是个人见人爱的女汉子性格,和谁都能玩到一起去,绝不会让人觉得高冷,难以接近。
江湖中人最吃的还就是这套,就连一直想要和她唱对台戏的巴图鲁都觉得这云爷还真是个出来混的料,三言两语就把之前的事情揭过,毫不拖泥带水。带寒暄过后,凌云脸色一正,开门见山的说起约众人一聚的目的。
“今天在座的都是老海(老江湖),我凌云既然站出来在大学城这线上(这一片区域)立棍,绝不是要在你们碗里刨食吃(抢你们的饭碗),说实话,钱,我不缺,人,我也不缺,我这个人读书不多,却最佩服有文化的人,我就是想呐,这辈子就做点好事积点阴德吧,给大学城这线上一片清净,斧头帮已经被我们青云帮赶走了,聚福会所很快就会成为我青云帮麾下的产业,若各位有志同道合的呢,那就添一双划十子(筷子)一个锅里捞饭吃,若是志不同道不合呢,那就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井水不犯河水,但我丑话说在前头,要是被我发现谁敢在这线上干些丧尽天良的买卖,那就是跟我青云帮结了梁子(结仇),到时候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说这话时,凌云带着凛然杀意,一双盈盈秋目饱含煞气,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
若是丁宁在这里,一定会明白凌云又回想起了伤心的往事,触动了她内心最敏感的神经。
凌云有一个邻居,女孩大她五岁,对她像亲妹妹一样疼爱。
这对没有兄弟姐妹的凌云来说是一份极其珍惜的感情。
那女孩上了大学,一次和同学去酒吧里玩时被人下了药,迷/奸后还拍了裸照,逼她出来接客。
女孩性子刚烈,不堪受辱下跳楼自杀,却好死不死的成为了植物人。
女孩是独生女,她的父母伤心欲绝,卖掉所有能卖的东西想要救活她,可最终还是没有留住她的性命,于一年后去世。
女孩的父母锲而不舍的打官司誓要给她讨回一个公道。
可历经几年的上诉,最终一个小混混被当做替死鬼推出来判了个无期,连一分钱的赔偿都没有得到,真正的罪魁祸首依然逍遥法外。
女孩的父母为了治病和打官司,已经把能卖的都卖了,身无分文,住在天桥底下,连吃饭都吃不起。
拿到判决书后,老两口悲痛欲绝,生无可恋下双双跳楼自杀,步了女儿的后尘。
本来幸福美满的一家三口就这样毁于一旦,凌云亲眼看着老两口寻了短见,这对当时还不懂得人心险恶的她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冲击。
也就是从那时起,凌云就暗自立志想要当上黑道女王,拥有绝对的权势来整顿清理这些罪恶滔天的败类,还那些无辜的受害者一个公道。
这是凌云埋在心里最痛的往事,也是她难以打开的心结,跟丁宁倾诉时她哭的梨花带雨,那撕心裂肺的样子把他心疼的不得了。
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明知道混黑道没有好下场,却依然选择帮助凌云走上黑道的原因,毕竟这是她唯一的梦想。
作为她的男人,他只希望能够帮助她完成梦想,不惜一切代价,不计一切后果,这是他作为男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哪怕知道这条路并不好走,随时都会粉身碎骨,但他依然义无反顾,用他的双臂为她撑起一片天空,只要她开心就好。
这是他爱的表达方式,从不挂在嘴上,笨拙却又温暖,只要是凌云想要的,哪怕是天上的星星,他都会想办法帮她摘下来。
更何况在丁宁的心里,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黑,也没有绝对的白,所谓黑白,全在人心。
他很期待,一个始终保持着心地善良的黑道女王会创造出一个什么样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