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弄巧成拙(1 / 1)

厨道仙途 幻雨 1107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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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另一边。

某个有点小帅的少年,正一脸纠结之色……自己究竟要不要去网吧呢?

原本他已经决定了要好好学习,可网瘾这东西,并不是你想戒,就能轻易解除地。

尤其是最近新出的那款游戏,在全世界都非常风靡,庄蓝溪感觉自己的意志力不足,已濒临欠费的境地。

总而言之,庄蓝溪这几天,浑身都有些不舒服,不知道能不能找个地儿,给自己那衰微的意志力,充充值。

算了,还是去网吧一次。

自己可不是为了打游戏,而是少侠那家伙,从开学起,就一直待在网吧,自己不能置室友不顾,要将陷入迷途的他,拯救出虚拟。

要不怎么说,人都喜欢给自己找借口?

庄蓝溪此刻,有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兴冲冲的像网吧走去了。

……

缘份是一种巧合,既指偶然,同时也是由一些必然组成的,有道是“缘在天定,份靠人为。”

这个比喻是非常形象的。

程燕风风火火,赶往宋皓的宿舍,她才不相信对方真那么快,就洗干净了一千件衣服。

说大话容易,可一会儿拿不出实物,就别怪她毒舌不饶人了。

总而言之,程燕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一看见宋皓那忠厚老实的面相就来气……别误会,程燕并非不喜欢老实人,而是,她总觉得宋皓那副老实的面容是装地。

请允许某个姓宋的家伙,再到厕所里去哭一次,或许这世界上,真有八字不合这回事。

“咦?”

庄蓝溪停下脚步,一个靓丽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帘中,然后打游戏的想法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目光随着妹子的身影转动。

他感觉自己恋爱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一见钟情的感觉?

“等……等一下。”

某帅哥的声音有些结巴,庄蓝溪其实长得不错,单就皮囊来说,是很有男神潜质的,加上家境不俗,按理说,大学一年的光阴,早就应该摆脱单身狗的行列了。

然而自己的情况,自己心里有数,外在条件优越又如何,他天生自带笨嘴拙舌的体质,愣是能将心仪的妹子气哭。

自从就读江云大学以来,便是妹子主动像他表白也有五六十次了,但没有一次,恋情能够超过三天。

基本上小手都没有来得及牵,就因为他的笨嘴拙舌,直接GAME OVER了。

那是相当的尴尬,以至于他如今爱情杀手的威名,已是响彻材料学院了啊!

然而以前被妹子甩也就罢了,这一回,可是他真正的一见钟情啊!

如果也因为笨嘴拙舌,而让眼前的妹子厌恶,庄蓝溪感觉,自己可以去买块豆腐撞死了。

“什么事?”

程燕停下脚步,有些警惕的看着眼前的小帅哥。

这家伙自己并不认识,该不会是某个花痴见自己长得漂亮就想要搭讪吧!

哼,这样的花花公子最讨厌了。

程燕本身便是风风火火的性格,她理想中的伴侣也要是那种具有阳刚之气,真正男子汉的。

而庄蓝溪的帅,在其他女生看来或许不错,但就程燕的审美观,却会被认为是娘娘腔,小白脸。

所以她的表情有些不善,但出于礼貌还是停了下来。

“我,我……”

若是真正的花花公子,这种情况,自然有一百种方法搭讪,但换做庄蓝溪的笨嘴拙舌,则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付。

他生怕自己一说话,就将眼前的女神得罪了啊!

“没事我走了。”

程燕莫名其妙,这人叫住自己,又半天开不了口,难道是智障?

庄蓝溪越发着急,额头上都浸出了豆大的汗滴。

千钧一发之际。

他的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终于开口了:“请务必再等一下。”

程燕最讨厌别人这样婆婆妈妈,但心中毕竟是有几分好奇,故而还是将脚步停下。

然后便见那男子低下头颅,拿起手机,噼里啪啦的打字。

没错,这就是庄蓝溪想出来的方法,说话笨嘴拙舌,但他文笔还是可以的,以前写的作文甚至还在报纸上发表过,既然如此,用文字交流不就可以了。

只见他大爆手速,噼里啪啦,拿出比游戏中打BOSS还要专注的神情,飞快的写了一句话:“知心人,你相信一见钟情吗,这一次邂逅,你就是我的全部,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

嗯,因为不知道妹子的联络方式,也没加过聊天软件的好友,所以他用的是短信草稿,写好以后,也不发送,直接拿起手机,满怀忐忑,同时又抱着期待与小激动的心情,递到对方的面前了。

程燕一呆,看清楚对方手机上的留言,顿时风中凌乱。

被表白了!

而且是用这样的方式表白。

这小子又不是傻瓜,那真相只有一个……他一定是从神经病院里逃出来的吧!

还知心人,请问一个正常人会用这样的称呼吗?

真是流年不利,一想到自己一大清早的,居然被一神经病表白纠缠,程燕的心情就变得特别糟了起来。

于是她一声大吼:“滚!”

然后一招“神经病给我退散”,一脚将对方踹翻,然后二话不说,一溜烟离开了这伤心之处。

“表白又失败了……”

庄蓝溪如丧考妣,但望着女神的背影,大吼道:“我不会放弃。”

……

“真是,现在的男生,怎么一个个,都是花痴……”

程燕揉了揉有些发痛的眉心。

想起昨天朋友圈里流传的一幕。

一个男生跑到女生宿舍区道歉表白,一开始还挺浪漫,也不知道那哥们儿,是不是脑袋抽了,你说你弹吉他就弹吉他吧,配合唱唱情歌也不错。

可他不,偏要吟诗。

如果诗写得好也就罢了。

然而这家伙,一首情诗写得比小学生都不如。

听说,他女朋友气得浑身发抖,当天有十几盆洗脚水,从不同的窗口,泼下女生宿舍。

好端端的道歉,最后却变成招仇恨,不止他女朋友生气,便是其余的女生,也为那女孩儿感到不值。

你说,这是神经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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