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诣府(1 / 1)

盛唐余烬 哥来打酱油 1289 字 10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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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西大都护府,刘稷在这座象征着西域最高统治机构的建筑下,足足站了一刻钟。

后世,不曾留下它的一点点遗迹,就连方位都充满了争议,因为五十年后,这里被吐蕃人攻占,随后便抹去了一切有关大唐的痕迹,在长达一千二百多年的时间里,这里换了无数个主人,却再也没有回到汉人的手中。

此时,站在高逾七重的石阶之下,看着上面的庞大主殿,四平八稳的造型古朴大气,方正厚实,主体被六十四根一人难以环抱的廊柱撑起,四角飞檐装饰着倒云龙图饰,瓦当上面蹲着一只仰天作吼状的貔貅,正合。

都护安四夷、节度镇八方之意。

节堂外,甲胄齐整的护兵执枪肃立,一股无边的威压扑面而至,这座石阶,不知道留下过多少西域小国的国王、使节,战战兢兢地脚印,但凡稍稍胆怯者,只怕连头都不敢抬。

在它最后的时刻,龟兹被攻破,潮水一般的吐蕃人蜂拥而入时,这里或许就是最后的堡垒,白发苍苍的安西老兵,手持沾满鲜血的横刀,守护着身后的家眷,一层一层地死战不退,直到一人不剩,绝望的家眷们点起大火,与它一同消失了在历史的长河中。

刘稷无声地叹了口气,将坐骑交与同行的手下,带着张无价、许光景两个戍副拾级而上,在堂前站定。

“乾坑戍主刘稷率同属下,奉命诣府,烦请通报。”

“稍待。”一个护兵接过他递来的告身和文碟,转身走了进去,不多时,李栖筠便随之出来,热情地招呼道。

“五郎来得好快,某还以为你会多待上几日呢。”

“钧命在身,岂敢耽误,再说了,我早一日启程,你们不也早一日安心么?”

对于他的玩笑话,李栖筠不敢接,谁知道是真是假,两人打了个哈哈,后者带着他们二人从走廊绕到了一旁的偏堂,按制,节堂只有节度使亲临方能开,他们是没有资格进去的。

两边的偏堂,按照孔目、兵曹、司曹、屯田、仓禀等分门别类,由李栖筠这个节度判官暂领,此刻里面挤满了人,几乎忙得不可开交,后者朝他们歉意地解释了一句。

“中丞带走了不少属吏,某这处人手便有些不足,五郎若是定下归期,某会全力协办,若是有旁的事,也不妨一并提出来。”

“那就有劳判官了。”刘稷先行谢过,接着说道:“我打算明日便出发,两府家仆有数百人,再加上戍中兵马,当是足够了,行程上,还望你多费心。”

“这么赶?”李栖筠吃了一惊,要知道他昨天才进的城,相当于只呆了一天。

“可曾过府?”

刘稷知道他指的是封府,点点头:“正要前往拜访。”

“紧是紧了点,这样吧,某亲自为你办理。”李栖筠估算了一下所需的人数,答道:“你把随行的人数、马匹、所携事物报来,旁的就无须理会了。”

“如此甚好。”刘稷知道他是行了方便,否则涉及到这么多人,还要交保,绝不可能在一天在内办妥。

“戍中随行的军士,由这位许戍副交待,刘府中人,少时会有老管事来交办,至于这位张戍副,不会随我上京,他将转道西州,也烦请判官一并给办了。”

“好说好说。”李栖筠同张、许二人打了个招呼,将刘稷拉到一边,略有些神秘地说道:“都督府那边,是否邀过你?”

他不说,刘稷早就给忘了,此时倒是想起来,进城的时候,白孝义的确说过过府的话,而且不只一遍,于是一点头。

“那你不妨走上一趟,或许他们有什么事相求也不一定。”

刘稷微微一怔,想要多问两句,李栖筠却没了开口的打算,只是命了府中一个小吏,带他前往后院,当然了两处并不相连,而是分开的。

两处之间同样是一个园子,只是没有刘府那般精致,依然是十分大气的布置,多半就是举办大型宴饮的地方,穿过园子,面前豁然开朗,竟然是一处占地极广的草地。

“这是府中的马场,专供打球之用,前任高中丞在时,时常会邀请各国球会来嬉戏,这两年无事,才荒废了许多。”

引路的小吏见他有些兴趣,在一旁介绍道。

原来是马球场,难怪他看到了一前一后两个不大的门框,这项运动正是起源于西域,如今应该是长安城中权贵最为热衷的,据说就连女子亦有专门的球社,他微微一颌首,沿着已经有些枯黄的草场走过去,就在此时,一个黑影猛地扑过来,快如闪电。

“啊!”身边的小吏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惊呼,两股战战地既不敢跑,又不敢动弹。

饶是刘稷早有心理准备,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子扑了个结结实实,一时间他竟然没有看清是从哪里窜出来的。

“阿狸。”

刘稷叫了它一声,黑豹冲它眨眨眼,果然听懂了他的叫唤,趁着这个机会,他捉住对方的前腿,用力一个翻身,将站立不稳的豹身掀翻在地,然后骑到了它的腹上,还没等坐稳,就被身下的黑豹翻转过去,一人一豹,就这么在草地上滚来滚去,玩得不亦乐乎。

带路的小吏看得眼睛都直了,城中谁不知道,这只豹子只听区区几人的话,可尝有过如此驯服的时刻,就像是一头放大的黑猫。

“阿狸不可!”

过了片刻机夫,一个男子骑着马飞驰而至,看到黑豹在与一人纠缠,出言呵斥道,黑豹很是听话地放开刘稷,却又有些不舍地拿头蹭他。

刘稷抓着豹腿挺身而起,拍了拍身上的碎草,马上男子端详着他,一把从马上跳下来,惊喜不已地走上前。

“五郎!”

刘稷抬眼一看,男子约摸三十不到,面色白净,颌下无须,戴着一顶貂帽,身着一领狐裘,脚上踏着一双长靴,正是典型的胡人装束。

他一拱手说道:“大郎。”

“你何时这般客气了,昨日阿封说起,某还有些不信,今日一见果然如此。”来人毫不客气地擂了他一拳,刘稷明白自己没有猜错。

“小的见过浩郎君。”一旁的小吏执手行了一礼。

男子便是封常清的长男,此时应该二十六岁,名为封浩,字如瀚,奇怪的是,他的面相与封寒月有几分相似,同样不曾留下封常清的痕迹,这基因继承理论莫非是隔代的?

刘稷开始为自己的子嗣担心了。

封浩却没有他那么多心思,显然心情极好:“你是来见家母的吧,正好,她与你嫂嫂在后面,不知道在商量着什么,却把某给赶出来了,这会子只怕是不得空,不如,咱们出去转转?”

“这不太好吧?”

过府而不拜见,是极为失礼的行为,刘稷还是懂一些礼的,可是封浩却毫不在乎地推着他,直往外面去。

“你我两家什么关系,哪还用得着讲那些虚礼,不瞒你说,这些日子你们都不在,这龟兹城里闷也闷死了,马上就要上京,还不赶紧耍上一耍?”

一边说,一边朝他挤眉弄眼,一付你懂的表情,刘稷直到被他推到了府外,还是一脸的茫然。

这货不会是想祸害百姓吧?倒底谁才是四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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